西安润德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向西安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申请使用房屋维修资金,为进一步增强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及工程预算费用:
学府首座8号楼2单元北电梯存在:8号楼东单元北梯曳引轮轮槽磨损严重(最外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需维修。 工程预算费用:35642.46元(最终工程费用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第三方审价机构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准)。
二、维修资金列支范围:
8号楼2单元共165户,18459.93平方米。
本次工程费用将从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业主的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
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西安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7日
联系电话:029-89625814
地址:碑林区南院门27号碑林区政府3号楼208室
西安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23年11月2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