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弘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业主委托向西安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申请使用房屋维修资金,为进一步增强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及工程预算费用:
大东门商住城2栋1单元(原上德苑东单元)北电梯存在:1.曳引轮磨损严重,导向轮异响,钢丝绳锈蚀,轿厢反绳轮运行异响,结论不合格建议立即停止使用。
工程预算费用:71886.08元(最终工程费用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第三方审价机构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准)。
二、维修资金列支范围:
2栋1单元共270户,25031.24平方米。
本次工程费用将从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业主的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
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西安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7日
联系电话:029-89625814
地址:碑林区南院门27号碑林区政府3号楼208室
西安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24年4月12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