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审核及分配暂行规定》(市建发【2022】169号)的要求,经碑林区住房保障中心审查,下列人员符合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规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日,请广大群众监督或投诉。
如对名单中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及时向西安市碑林区住房保障中心反映。
投诉电话:87330785
公示日期:2024年9月5日至9月8日
西安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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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审核及分配暂行规定》(市建发【2022】169号)的要求,经碑林区住房保障中心审查,下列人员符合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规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日,请广大群众监督或投诉。
如对名单中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及时向西安市碑林区住房保障中心反映。
投诉电话:87330785
公示日期:2024年9月5日至9月8日
西安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