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悦华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向西安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申请使用房屋维修资金,为进一步增强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及工程预算费用:
文艺小区2号综合楼1号楼1单元2号电梯存在:曳引机钢丝绳断股,导致电梯不能正常运行,应立即停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需维修。
工程预算费用:20170.00元(最终工程费用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第三方审价机构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准)。
二、维修资金列支范围:
1号楼1单元共112户,16025.91平方米。
本次工程费用将从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业主的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
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西安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2日
联系电话:029-89625814
地址:碑林区南院门27号碑林区政府3号楼208室
西安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2023年7月17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