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保障型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确保享受保障型租赁住房待遇的家庭符合规定条件,依据《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经区住房保障中心审查,下列家庭符合享受保障型租赁住房的规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日,请广大居民监督或投诉。
如对公示家庭有异议,请于2023年9月20日前向区住房保障中心反映。
投诉电话:89625818
西安市碑林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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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保障型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确保享受保障型租赁住房待遇的家庭符合规定条件,依据《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经区住房保障中心审查,下列家庭符合享受保障型租赁住房的规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日,请广大居民监督或投诉。
如对公示家庭有异议,请于2023年9月20日前向区住房保障中心反映。
投诉电话:89625818
西安市碑林区住房保障中心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