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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区商务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商务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内贸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引导区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办法,指导全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布局及流通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依法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三)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动全区电子商务应用发展;负责流通企业节能减排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四)承担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应急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培育限上商贸企业,促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依法对汽车(新车、二手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拟订全区外贸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我市、我区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和工作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大宗商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对外贸易因公出国(境)商务团组的审查上报和服务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依法监督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依法负责技术贸易的进出口管理;贯彻落实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并开展相关工作。

(七)拟订全区会展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发展会展经济,牵头负责在我区举办的重大会展活动的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会展业实施行业管理、监督指导。

(八)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我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推进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维护交通运输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促进协调发展。

(九)负责全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负责道路和道路运输相关的普通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船舶水运、出租汽车(含网约车)、汽车租赁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应急指挥、应急处置;负责全区道路运输行业和水上船舶及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

(十)负责全区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缓堵保畅、汽车维修企业有机废气治理工作、驾驶员诚信考核、打击非法校车等工作。

(十一)承担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西安市碑林区委员会有关工作;指导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二)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三)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区商务局设下列科级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及群众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及接待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管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财务、档案、干部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人:章乃月。电话87518875。

2.商务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区商务领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促进全区商贸服务业设施、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规划与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指导全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布局及流通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商贸服务业、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流通企业节能减排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依法对汽车(新车、二手车)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应急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培育限上商贸企业,促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负责制定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发展;负责拟订全区会展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会展业实施行业管理、监督指导。 负责人:崔昌。电话:029-87529578。

3.综合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区外贸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我市、我区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和工作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大宗商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开展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对外贸易因公出国(境)商务团组的审查上报和服务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技术、依法监督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依法负责技术贸易的进出口管理;负责贯彻落实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并开展相关工作;承担集体联社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原区属解体企业退养人员的托管服务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人:孟宇。电话029-87518871。

4.交通运输科。负责机动车维修备案工作;负责拟定全区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汽车维修企业有机废气治理、缓堵保畅和校车经营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在市级职能部门指导下,负责全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负责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的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船舶水运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风纠风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区道路运输行业和水上船舶及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人:王宁。电话029-87888900。

(十六)区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

1.区商贸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推进落实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服务支持传统商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 做好区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搭建,电商平台引进、本土平台 培育服务工作;推动网络零售、社区团购等新业态发展;为全区 跨境电子商务机构、企事业单位提供政策宣传、培训交流和推介 服务;按照全区会展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培育区域 会展市场,推介、宣传碑林区会展优势和会展项目;申办、争取 国内外大型会展活动;牵头负责在我区举办的重大会展活动的统 筹协调和服务保障;承担全区会展数据统计,进行市场预测、信息咨询和发布;完成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人:韩欣玮。联系电话:029-87212799。

2.西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碑林大队:主要负责辖区内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海事行政、小微型客车租赁、传统巡游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车、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方面的综合执法工作,依法组织对所管道路运政方面的路检路查,组织实施对辖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规模以下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客货运集散地、交通枢纽周边等重点区域以及辖区二类、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三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承担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源头治理工作,承办碑林区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杨芃。电话029-87813393。

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西安市碑林区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西安碑林国际商会):主要负责组织全区相关企业及有关部门参加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陕西省分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西安市分会组织的境内外经贸考察、交流活动;组织全区相关企业及有关部门参加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陕西省分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西安市分会举办的各类线上线下经贸洽谈会、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报告会、研讨会及业务培训等各类贸易促进活动。负责人:张莎。电话029-87212270。

(十七)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西安碑林区柏树林街道开通西巷3号 区商务局负责人: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彤 电话:029-87518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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