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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民政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健全全区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教育资助和特困人员、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做好全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的调查、核对工作。

(四)负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指导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五)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六)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等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制度的落实。

(七)指导全区各部门、各街道老龄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八)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日常管理和变更审核转报工作。

(九)负责拟定全区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区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驻村联户扶贫工作。

(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一)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协调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档案管理、干部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财务统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人:王巍 。联系电话:029-89625274

(二)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科。负责组织管理区内地名命名的考察和报批工作;负责管理和统计行政区划和地名资料;组织、指导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和边界争议的调处;负责宣传、落实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法规,提高群众殡葬改革意识,坚持火化制度,倡导文明祭奠,落实惠民殡葬相关政策;负责全区养老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负责老年人社会福利工作;负责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和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监护补贴等政策;负责辖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负责人:田新社 。联系电话:029-89625277

(三)社会救助科。拟定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包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教育资助、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审核、审批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社会救助工作与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衔接;负责六十年代的精简退休职工的生活补贴发放工作;负责国民党宽释人员及三线残青的救济管理工作;负责地方代管退休人员的管理及遗属生活补助工作。负责人:陈曦 。联系电话:029-89625279

(四)碑林区婚姻登记处。负责全区的婚姻登记管理,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办理结婚、离婚登记,补领结婚证、离婚证;负责全区婚姻登记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举行结婚登记颁证仪式,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倡导婚姻新风,宣传和谐婚姻文化。负责人:高慧平 。联系电话:029-87234170

(五)儿童福利和社会组织管理科。负责制定辖区儿童福利政策,按上级要求做好福利标准动态调整工作;做好孤儿身份确认工作,按规定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核查辖区困境儿童生活状况,协调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界定工作,按规定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依法办理收养登记业务,按程序颁发《收养登记证》;做好街道儿童督导员、社区儿童主任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按规定发放岗位补贴;按要求落实好辖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政策,协调相关部门合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组织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配合区行政审批部门做好民非企业单位登记工作,依法实施民非企业单位日常管理,按要求开展民非企业单位年检与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人:韩圆鑫 。联系电话:029-89625273

(六)碑林区老龄健康服务中心。指导全区各部门、各街道老龄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协助编制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负责协调开展老年人各项活动,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负责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的发放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区老年社会团体和老年群众组织、协助开展老年社区服务;办理西安市老年优待证并检查落实情况;组织老龄问题的对外交流,并开展双边或多边学术交流与合作。负责人:李未未 。联系电话:029-89625276

(七)碑林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负责全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受政府相关部门委托,依法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保障性住房、教育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的家庭财产、收入等情况进行核对,并出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负责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做好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负责对核对结果存在的异议进行调查核实;负责核对政策的宣传,并做好核对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曹意唯。联系电话:029-89625282

(八)碑林区乡村振兴帮扶中心。负责全区乡村振兴帮扶工作的统筹协调、综合管理及服务保障;负责各项帮扶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上报等工作;负责社会各界帮扶物资的投放和管理;负责开展帮扶宣传;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帮扶力量和资源,督促指导派出人员和驻村工作队完成乡村振兴帮扶任务;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人:高凯。联系电话:029-89625280

(九)碑林区福利彩票中心。贯彻落实国家和各级福彩管理机构有关福利彩票销售政策;负责对辖区福利彩票的销售市场进行调研和分析,及时分解、下达辖区销售任务;负责配合实施福利彩票发行宣传活动;负责协助受理辖区内福利彩票投注站设立的申请和初审;负责辖区内投注站的监控巡查、销售指导、人员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协调辖区内即开型福利彩票的配售和销售管理工作。负责人:李鹏超 。联系电话:029-87250052

单位负责人:韩海若

办公电话:89625274

办公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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