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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士官)、退役士兵和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管理工作。

(三)组织协调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优待抚恤等工作。

(四)负责拥军优属、烈士褒扬、组织开展全区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等工作。

(五)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单位负责人:王会民

联系电话:029-87390079

办公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太乙路街道标新街11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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