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的决议、决定,制订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办法,动员和号召本地区居民群众积极响应,自觉遵守,认真贯彻执行。
2、负责社区党建工作中街道地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抓好社区居委会和辖区内的新经济组织、民间社会组织、各类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的党的建设工作。负责街道、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区委授权,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区党代表大会代表。受区委委托,负责发展党员工作。
3、负责街道、街道办事处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做好党的统一战线、老干部、人武等项工作。
4、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发挥地理优势,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因地制宜地发展街道经济和各种社会公益事业,逐步完善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本地区的综合服务能力。
5、归口管理本地区的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城市绿化和市容市貌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法进行城市规范化管理;做好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工作,提高公民守法意识,确保上级政府各项法律、法规在本地区的贯彻落实。
6、加强社区居委会组织建设。指导社区居委会定期召开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居民群众监督。扩大社区服务范围,加大社区建设投资力度。
7、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保障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8、广开就业门路,积极安置待业青年,做好“两劳”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做好民政和社会福利工作,积极做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9、负责地区计划生育工作,控制人口自然增长。
10、负责街道的科技、文化、市民教育、地区消费者协会、人防等工作。
11、负责地区人大代表联络、政协委员联络、关心下一代、侨眷侨属、退伍军人安置、军烈属优抚和扶残助残等工作。
1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街道办事处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人事、劳动、工资、档案管理和干部培养、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和监督工作。
13、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地区安全生产工作。
14、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置12个科室,包括党工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科、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办公室、城市管理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经济发展科、文化事业服务站、铁腕治霾办公室、司法所、环境卫生管理所、劳动保障所等。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经济发展平稳向好。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1.11亿元,占全年任务64.5%。建筑业总产值完成16.5亿元,增长18.6%。商品房销售面积完成7.1万㎡,增速-21.9%。批发业完成23.5亿元,增长29.8%。零售业完成106.5亿元,增长42.5%。住宿业完成3.6亿元,增长12.2%。餐饮业完成4.8亿元,增长10.8%。社会消费品完成90亿元,增长40.7%。其他服务业完成25.1亿元,增长9.6%。居民可支配收入累计完成3.9万元,同比下降20%。国地税收入完成5.46亿元。全力开展四经普工作,摸底清查法人产业单位7170家,个体经营户4682家。
2.环境品质不断提升。全面启动小雁塔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改造长安路街道责任片区征收工作,完成评估369户,签订协议45户,完成交房101户,出具初评报告301份,征收工作有序推进。严格落实“五长制”,在全区率先成立“烟头革命”专班,由街道一名处级领导挂帅,专职负责督导巡查。成立50人应急捡拾队,处罚乱丢烟头行为个人110余例。做好南门周边“五化”巡查,事不过夜解决问题。完成屋顶绿化3000㎡,墙体挂花200米,拆墙透绿400延米,长安北路、朱雀路、环城南路完成亮化。取缔红会路非法早市。推进“两拆”,拆除违建10105㎡、户外广告31处、灯箱广告80个、条幅103条。推进“厕所革命”,完成所有公厕内基础设施安装与改造,超额完成城堡酒店、西安宾馆等11家单位公厕对外开放挂牌服务。完成锅炉低氮改造91台,开展燃煤散烧联合执法11次,对40家“散乱污”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巡查排查,辖区无黑臭水体。
3.民生保障持续改善。开展“就业质量提升”和“创业引领”活动,城镇新增就业2936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16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9%。制作《参保明白卡》,推行代办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23398人。完成租赁型住房1416户,纳入物业管理小区54个,成立业委会2个,物管会27个。开展“四型社区”“美丽社区”创建,形成永宁社区多元共治,振兴社区五位一体民主法治型管理、新西里社区“6+X”民事协商会等社区管理服务新品牌。对朱南、3538社区2个老旧院落进行提升整治。完成“煤改洁”院落33个5428户,发放补贴78.9万元,摸排清理存煤 106.37吨。对辖区91个集中供热小区每日巡查,入户测温1200余次,协调处置供暖不达标问题9处。
4.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全力打响扫黑除恶宣传攻势,全力争创“平安鼎”,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展板宣传27块,网络推送300余篇。加强社会面防控,2300余人次参与执勤,为西商大会、中法文化论坛等5次活动提供有力保障。对涉军涉众6名重点人进行稳控,摸排调处解决各类矛盾纠纷62件。组织开展平安地图比武评比3次。签订雪亮工程转供电合同64份,上报平安E门安装意向260个。与辖区单位、门店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976份,扎实开展守规程保安全“六大”行动专项整治,全年出动检查1420人次,排查安全隐患223处,现场整改174处,限期整改16处,整改率100%。
5.基层党建全面加强。对“党建联席会”、社区“党建共建联合会”等重大党建工作进行探索推进。树立“党建+”工作理念,打造新西里社区“党建+物业”、光荣社区“党建+军营”、西勘社区“党建+剧院”、仁义社区“党建+影院”、振兴社区“党建+文化”等社区党建品牌,推动党建工作融合发展。建立《街道机关党支部日常工作规范化流程》,落实抓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常态化机制。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全面组织开展《梁家河》、《红色家书》、“给加西亚的信”学习诵读活动。持续推进街道党建联席会“轮值主席”制,开展“踏寻先辈足迹、不忘奋斗初心”、“追赶超越大讲堂”等主题活动。持续推进“聚力”党建工作,成功指导创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非公党组织各一家,地区非公及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有力提高。统战、团委、妇联、老干、宗教等工作均全面完成。
6.统筹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全力打造书香之城,建成9家书店。对14家地区非法办学机构进行集中整治。加强文创产业单位联系走访,国网市网考核指标均超额完成。大力宣传贯彻《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理一孩备案登记278例、二孩备案登记157例,开展经常性计生特殊家庭关怀关爱,建立“多对一”帮扶机制,对49户失独家庭逐一走访慰问。认真落实整村帮扶和“一对一”帮扶,通过道路提升改造、土蜂养殖、文化阵地建设、美居工程等形式,实现帮扶户脱贫目标。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街道办事处为行政单位,内设4个行政科室,8个事业科室;属一级预算单位,无基层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52人;实有人员96人,其中行政34人、事业6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78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本年收入为3354.17万元,较上年增加522.42万元,增长18.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增加。
(2) 2018 年本年支出3354.17万元,较上年增加522.42万元,增长18.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为资产经营公司安置办公场所支出。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 年本年收入合计3354.17 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54.17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增加原因本年度我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增加。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354.17 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829.5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474.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5.41万元。较去年增加449.28万元,增加33%,增加原因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科目列支;在职人员津补贴、奖金增加。
(2)项目支出1,524.60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信访事务项目10万元;派驻派出机构项目7.38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目122.64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目1,350.59万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目34万元。较去年增加73.14万元,增加5%,增加原因本年度为资产经营公司安置办公场所支出。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增(减)情况及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3354.17 万元,较上年增加522.42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增加。
(2)2018 年财政拨款总支出3354.17 万元,较上年增加522.42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本年度为资产经营公司安置办公场所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4.17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4.4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97.05万元;信访事务10万元;派驻派出机构7.38万元。较去年增加137.04万元,增加29%,增加原因本年度行政运行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67万元,其中:其他文化支出50.67万元。较去年增加13.34万元,增加36%,增加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24万元,其中: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29.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8.95万元。较去年减少40.85万元,减少14%,减少原因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本年度不再列支。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40万元,其中: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1.40万元。较去年增加26.07万元,增加40%,增加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57.44万元,其中: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57.44万元。较去年增加13.94万元,增加32%,增加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6)城乡社区支出2248.02万元,其中:城管执法104.39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670.40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22.64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350.59万元。较去年增加376.45万元,增加 20%,增加原因本年度为资产经营公司安置办公场所支出1350.59万元。
(7)商业服务业务等支出34万元,其中: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34万元。较去年增加17.26万元,增加103%,增加原因本年度协税护税经费增加。
3.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培训费1.76万元,会议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增加0.86万元,增长11%,增加原因扶贫用车、安保用车、信访维稳用车增加。比18年预算减少0.9万元,下降原因八项规定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我单位今年无此项支出。较去年决算无变化。我单位2018年无出国经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较去年决算无变化。我单位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9万元,增加0.86万元,较去年决算同比增加11%,增加原因扶贫用车、安保用车、信访维稳用车增加。比18年预算增加1.9万元,增加原因扶贫用车、安保用车、信访维稳用车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今年无此项支出。较去年决算无变化。比18年预算减少2.8万元,下降原因八项规定后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
(4)会议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今年无此项支出。较去年决算无变化。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1.76万元,主要包括人大工作培训、“一带一路”专题培训、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工作等。较去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下降原因各类培训次数减少。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认识,在绩效目标编制方面,针对绩效目标设置指向不清、预算和目标匹配不足,数量目标和质量目标量化不细,效益目标编制不完整等方面加以了改善。加强预算绩效动态监控管理,及时跟踪项目进度,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采取纠偏措施。加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评价质量。
首先,我单位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的绩效目标严格按照政府部门的发展计划制定,符合部门三定方案职能与领导的决策。项目申报表包括社会管理与和谐建设、办公设备购置、城市建设与管理、执法中队工作经费四个方面。
其次,在预算绩效管理这项工作中,采取“集中领导,强化培训”、“统一管理”、“对症下药”的方法。多数项目实施的科室、部门都不同,对所有项目实施的科室、部门统一安排培训,开展专题学习会议。财务人员把如何填报,如何合理进行预算绩效管理,教给各部门、科室。填报各项表格、撰写各类报告,由于涉及项目多,要求各科室、部门分别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别完成,然后由财务室统一汇总。在每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每个项目的侧重点不同,实施针对的社会人群不同,达到的社会效益也不同,结合每个项目的特点,合理安排预算经费的支出,把控支出节奏和侧重点。财务管理坚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安排”的原则,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经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遵循“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经手人、科室负责人对发票和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财务室对报账手续和资料完整性负责。财政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的有关制度执行。
再次,我单位健全完善部门内控制度,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有效运用归口管理、预算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内部控制基本方法,加强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实现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有效实施。建立单位内控监督约束机制,让单位纪检、业务部门参与到资金使用监督环节,确保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公务卡的使用尚未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部分科室、社区负责人没有按规定使用公务卡。
最后,我单位在绩效管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引起重视,加以改进,第一,有些项目虽然已完成但未及时申请验收;主要原因是未指定项目进行定期验收清理;第二,预算管理项目后续监督不到位,部分项目发现项目过程监管中存在未形成定期报告制度。
针对以上问题,我单位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按照区政府要求进行年终决算,加强财务核算,加大监管力度,避免财政资金的占用浪费,严格执行制度,有效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5.41万元,用于保障单位基本运转,购买货物和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等比上年减少44.28万元,降低11%,主要原因八项规定后减少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69.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8.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6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69.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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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