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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文艺路街道办事处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碑林区文艺路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的决议、决定,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办法,动员和号召本地区居民群众积极响应,自觉遵守,认真贯彻执行。

2.负责社区党建工作中街道地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抓好社区居民委员会和辖区内的新经济组织、民间社会组织、各类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的党的建设工作。负责街道、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区委授权,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区党代表大会代表。受区委委托,负责发展党员工作。

3.负责街道、街道办事处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做好党的统一战线、老干部、人武等项工作。

4.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发挥地理优势,不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因地制宜地发展街道经济和各种社会公益事业,逐步完善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本地区的综合服务能力。

5.归口管理本地区的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城市绿化和市容市貌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依法进行城市规范化管理;做好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工作,提高公民守法意识,确保上级政府各项法律、法规在本地区的贯彻落实。

6.加强社区居委会组织建设。指导社区居委会定期召开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居民群众监督。扩大社区服务范围,加大社区建设投资力度。

7.维护老年人、妇女、青少年、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利益。

8.广开就业门路,积极安置待业青年,做好“两劳”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做好民政和社会福利工作,积极做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9.负责地区计划生育工作,控制人口自然增长。

10.负责街道科技、文化、市民教育、地区消费者协会、人防等工作。

11.负责地区人大代表联络、政协委员联络、关心下一代、侨眷侨属、退伍军人安置、军烈属优抚和扶残助残等工作。

1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街道办事处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的人事、劳动、工资、档案管理和干部培养、选拔、任用、考核、管理和监督工作。

13.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地区安全生产工作。

14.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碑林区文艺路街道办事处设6个职能科室:党工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科、城市管理科、计划生育办公室、经济发展科;6个事业机构:文化事业服务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环保绿化站、市容综合监察分队、司法所、环境卫生管理所。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文艺路街道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执行中省市区各项决策部署,对标“五张报表”工作要求,齐心协力、开拓进取、狠抓落实,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不断提升。现将2018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经济发展平稳推进。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我们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解决新问题,加强经济研判,制定得力措施,狠抓责任落实,街道各主要经济指标继续走在全区前列。截至目前,街道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0.6亿元,完成计划53.3%;建筑业累计完成222亿元,同比增长11%;商品房销售面积累计完成2492平方米,增速17.3%;重点项目建设累计完成14.9亿元,占全年任务的98%;实际引进内资累计完成1.6亿元,占年计划的40%;实际利用外资累计完成150万美元,占年度目标的30%;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总额上报完成49.84亿元,增速-26%;批发业销售额上报完成32.41亿元,增速86.85%;零售业销售额上报完成49.64亿元,增速-27.31%;住宿业营业额上报完成1.29亿元,增速-27.91%;餐饮业营业额上报完成2.2亿元,增速70.26%。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累计完成7.99亿元,同比增速4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累计完成46837元,增速-1.93%。

(二)城市环境持续改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城市主干道与背街小巷的治理,把测绘西路早市、文艺北路非法劳务市场周边,以及“三无”老旧居民院落环境整治作为重点,强化日常巡查和联合执法,坚持常抓不懈,加强督查落实。加强治污减霾工作,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和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大对建筑工地和道路的扬尘防治力度,做好原煤散烧“清零”工作,实行治污减霾源头防治和过程严管,综合治理空气污染。积极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三轮车摩的载客等现象。扎实推进“三长制”,全面加强城市治理,持续开展“逢九必动”和大擦洗活动,共出动街道干部、社区工作人员、保洁员、部分沿街商户等共计6000余人次,主要集中清理捡拾各路段树坑、绿化带垃圾、烟头、野广告等一些突出问题。完成示范街工程建设320米,完成绿化树池156个。墙体和地面绿化1500平方米左右,目前一期工程已完成。街道与驻地单位、沿街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1700余份;采取劝阻、纠正、处罚等方法和手段,纠正出店经营700余家;清理乱堆乱放、模板、竹筐、废旧家具等760余处;处理违法违停机动车劝离1200余辆、拖移僵尸车5辆;清理各类垃圾100余吨,有效维护了城市环境容貌整洁有序。

(三)民生事业不断改善。街道共有低保户282户,享受人数409人,累计发放低保救助金331.36万元;办理医疗救助265人,发放金额20.39万元;临时救助309人,发放金额33.22万元;城镇新增就业年目标1670人,完成2958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77.13%,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年目标800人,完成1358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69.75%;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年目标270人,完成494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82.96%;城镇登记失业率目标控制在3%以内,实际完成控制在3%以内。本年度创建“服务创新型社区”2个(环南路社区、文艺南路社区),“民主法治型社区”1个(雁北社区),“多元共治型社区”2个(文北二社区、林雁社区),“环境宜居型社区”3个(建科大社区、文北一社区、环南路社区)。创建工作已基本完成,等待区民政局验收。将雁北社区申报为今年的防灾减灾创建社区。组织开展“西安年。最中国”春节系列活动、文艺路街道2018年文化艺术节暨红五月音乐会、文化惠民演出、电影进社区等系列活动,全年共组织各类文化体育活动和培训等合计60余场,为社区居民放映公益电影54场,观众人数达8000人次,受到了社区居民的热情参与和高度评价。组织社区团队参加“舞动长安”西安市全民健身技能大赛(碑林分区赛)活动。

(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强化信息沟通,全面掌控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的信访问题,有效防止非正常越级上访、群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街道与辖区重点单位、建筑工地签订目标责任书223份,各社区同辖区门店签订目标责任书546份。街道安委会持续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紧盯工作薄弱环节,深化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增强监管工作合力,确保了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基层党建全面加强。督导各支部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开展3+X主题党日活动。执行好街道及社区远程教育站点“固定播放日”制度,继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加快追赶超越步伐、落实五个扎实要求”大调研活动,持续开展街道全体党员“追赶超越我承诺”活动。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中央和省市区委权威,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街道班子成员内部分工、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积极发挥表率作用。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碑林区文艺路街道办事处为行政单位,内设6个行政科室,6个事业科室;属一级预算单位,无基层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2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51人;实有人员90人,其中行政32人、事业5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8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8年本年收入为1970.57万元,较上年减少1051.58万元,下降34.79%,主要原因是道路清扫保洁已服务外包,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

(2)2018年本年支出1970.57万元,较上年减少1051.58万元,下降34.79%,主要原因是道路清扫保洁已服务外包,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970.5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70.57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下降原因主要是道路清扫保洁已服务外包,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970.57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597.6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401.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2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36.29万元,增加26.66%,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的增加。

(2)项目支出372.92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比上年减少了1387.87万元,减少了78.82%,下降原因是道路清扫保洁已服务外包,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增(减)情况及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为1970.57万元,较上年减少1051.58万元,下降34.79%,主要原因是道路清扫保洁已服务外包,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

(2)2018年财政拨款总支出1970.57万元,较上年减少1051.58万元,下降34.79%,主要原因是道路清扫保洁已服务外包,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70.57万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下

(1)行政运行594.77万元。较上年增加146.96万元,增长32.82%,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6.9万元。较上年增加12.4万元,增长22.75%,主要原因信访维稳支出增加。

(3)信访事务15万元。较上年减少10.55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拨款减少,部分支出由街道其他相关预算经费承担。

(4)派驻派出机构11.72万元。较上年增加2.61万元,增长28.64%,主要原因办公设备购置增加。

(5)其他文化支出50.35万元。较上年增加9.11万元,增长22.09%,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6)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56.71万元。较上年增加15.94万元,增加11.32%,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08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2018年新增项目。

(8)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83.70万元。较上年增加26.44万元,增长46.17%,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和计生工作办公经费增加。

(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71.94万元。较上年增加15.55万元,增长27.57%,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10)城管执法38.87万元。较上年减少17.31万元,减少30.81%,主要是原因非税收入减少,街办压缩开支。

(1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629.39万元。较上年减少60.45万元,减少8.76%,主要原因非税收入减少,街办压缩开支。

(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19.13万元。较上年减少993.87万元,减少89.29%,主要原因保洁经费支出减少,其中道路清扫保洁已服务外包,单位本年无此项支出。

(13)其他商品流通事务支出12万元。较上年减少2.32万元,减少16.20%,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7.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41.37万元,公用经费156.28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比上年增加了336.29万元,增加26.66%,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的增加。

(1)人员经费1441.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01.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82万元。

(2)公用经费156.2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6.28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培训费1.14万元,会议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增加1.90万元,增长37.25%,增加原因是车辆老旧,维修成本增加,蓝田扶贫、信访维稳工作用车较多,比2018年预算减少2万元,原因是八项规定后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较去年决算无变化,我单位2018年无出国经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去年决算无变化,我单位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

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万元,增加1.90万元,较去年决算同比增长37.25%,增加原因车辆老旧,维修成本增加,蓝田扶贫、信访维稳工作用车较多。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与2018年预算持平,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今年无此项支出,较去年决算无变化。比2018年预算减少2万元,原因是八项规定后,单位厉行节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4.会议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今年无此项支出,较去年决算无变化。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1.14万元,主要包括公职律师岗前培训、区委组织部组织干部培训、“双基”公务员培训、会计人员继续再教育培训。较去年减少3.96万元,下降77.65%,下降原因是培训安排减少。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街办严格按照《碑林区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做好事前绩效审核和事后评价考核工作,结合区财政局的相关文件要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编报项目5个,涉及资金17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45.58%。做到了项目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年初有目标,年终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28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比上年减少41.21万元,降低20.86%,主要原因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274.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34.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10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133.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274.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9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公用经费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附件2: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格式.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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