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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碑林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碑林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


碑林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

实施方案(2016-2020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77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市政办发〔2016〕101号)精神,为实现2020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明确我区“十三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继续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工作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继承创新、拓展提升,开放协同、普惠共享,精准发力、全面跨越,充分发挥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基础作用,为实现追赶跨越式发展,推动创新型城区建设,建设现代化美丽碑林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全区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8%。

二、开展“四大行动”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

1.全面推进基础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实施好13年免费教育政策。更新中小学科技教育内容,实施新的科学课程标准。鼓励学校与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基地共建共享科普资源,通过“大手拉小手科技专家进校园”、中学生进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活动,为学生参加科学实践和社会实践活动创造机会,不断提升学生的探究能力。

2.大力推动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的科技教育和科普工作。加强中、高等职业学校科技教育,发挥课程教学主渠道作用、推动科技教育进课堂、进教材。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开展大学生创业大赛等活动,鼓励高校建立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性实验、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

3.重视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进校园活动,广泛组织开展学校科技节、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活动。将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生五项学科竞赛、高校科学营、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科学影像节等活动作为青少年科学教育、科普活动的重要成果展示平台,推动实现科技教育活动在所有中小学全覆盖。

4.努力营造良好的科学教育环境。推进信息技术与科技教育、科普活动融合发展,加强青少年数字技能学习教育,大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青少年科普系列活动。加大对科技教师的培训力度,将每年接受一定学时的科学教育培训纳入对教师考核的范围。

分工:区教育局牵头,团区委、区科技局(科协、地震局)、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环保碑林分局、区文体局、区卫计局、区食品药监局、区妇联及各街办参加。

(二)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1.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科普宣传和教育活动。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工作主题,深入开展“科技之春”宣传月、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节能减排宣传周、防灾减灾日以及科技、文化、卫生、安全、健康、环保进社区等活动。组织开展社区防震减灾培训、燃气用电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培训、老年人急救技能培训等各类应急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2.开展科普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积极开展中省市科普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推动科普示范社区蓬勃发展,树立社区科普工作典型,推广社区科普工作先进经验。继续做好社区科普大学教学点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扩大办学规模。把科普工作纳入社区重要工作和年终考核内容中,增加社区科普工作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推动社区科普工作全覆盖。

3.搭建社会化社区科普工作平台。整合社区及周边科普资源,鼓励驻区企事业单位、学校、科研院所、科普场馆等相关单位开放科普资源,积极支持和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科普先进工作者的带动作用,加强社区科学文化建设,助力和谐社区、美丽社区建设。

分工:区民政局、区科技局(科协、地震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环保碑林分局、区卫计局、区文体局、区食品药监局、团区委、区妇联及各街办参加。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1.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构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充分发挥科技社团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帮助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组织跨行业、跨学科的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

2.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教育培训。结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展科技培训。利用各类教育资源构建继续教育网络,支持在职人员继续学习,建立有利于全体劳动者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灵活学习制度,积极开展企业技能人才培训工作。

3.加大进城务工人员和失业人员教育培训力度。大力开展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家政培训、妇女岗位建功评选、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等活动。积极开展面向进城务工人员的维权知识培训,及面向失业人员的生理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

4.广泛开展经常性职工科普宣传活动。深入推进企事业科协组织建设,动员有条件的单位建立企业科协,条件不成熟的建立科普工作联络员制度,深入开展“讲理想,比贡献”活动、职工技能比赛、科技服务活动,全面提高职工科学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素质。全面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加大面向企业职工的科普宣传。

分工:区人社局、区总工会牵头,区安监局、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区科技局(科协、地震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区文体局、区食品药监局、团区委、区妇联及各街办参加。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着眼于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执政水平、科学治理能力、科学生活素质,开展科技革命、产业升级、生态环境保护等前沿科技知识的专题教育。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的培训和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的培养,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2.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培训。完善健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技教育机制,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领导干部和各级各类公务员教育培训“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积极利用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等教育培训手段,扩大优质科普信息覆盖面,在干部培训教材建设中强化新科技内容的编写和使用。

3.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科学执政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科教资源优势,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创建学习型机关、干部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在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考察、年度考核中,强化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

4.广泛开展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各类科普活动。办好科技大讲堂、科普报告、院士专家咨询服务等各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普活动。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到科普场馆、科研院所实地参观学习,鼓励引导领导干部参与科普活动。

分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牵头,区委党校、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科协、地震局)、环保碑林分局、区文体局、区卫计局、区食品药监局、团区委、区妇联及各街办参加。

三、推进“六大工程”

(一)实施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1.加强科技教育师资培训和研修。在“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中,加强教师科学素质能力培训,提高教师科技教育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实施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专项培训,加强区级幼儿园、中小学和成人再教育学校骨干教师的科学教育培训并定期开展业务交流。

2.推进各类人群科技教育培训的教材建设。将科普工作与素质教育紧密结合,注重培养具有创意、创新、创业能力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利用互联网技术的优势,重视新媒体科学教育资源的开发。

3.加大科技教育与培训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提高科技教育培训基地、场所的利用效率,保障科技教育与培训有效实施。逐步加大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力度,并提供社会化服务。

分工:区教育局牵头,区人社局、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科协、地震局)、区文体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及各街办参加。

(二)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1.广泛开展社区科技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充分利用“科技之春”宣传月、科技周、全国科普日等主题科普活动平台,突出宣传民生科普、热点科普、前沿科普内容。继续开展和谐社区、科普示范社区、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的能力。

2.大力改善社区科普基础条件。充分发挥社区科普大学、科普活动室、科普画廊等阵地作用,实现社区科普工作全覆盖。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建设社区e站、社区科普体验馆等,推动社区科普信息化建设。

3.着力构建社区科普新格局。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中切实加强社区科普工作,深入实施中省市三级“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倡导和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相关单位开放开发科普资源,支持和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形成社区科普工作的合力。

分工:区科技局(科协、地震局)牵头,区妇联、区文体局、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财政局、环保碑林分局、区卫计局、区安监局、区食品药监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及各街办参加。

(三)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

1.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计划。充分发挥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科技教育和科普活动方面的积极作用,实施科普信息化建设工程。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大力推广“科普中国”网站、“陕西科普”官方微博、“西安科普网”等信息化平台。在“魅力碑林”、“青春碑林”等区级平台,推送针对性、权威性较强的科普内容。

2.推进科普内容资源建设。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实现科普与艺术、科普与人文有机结合,推出更多有知有趣有用的科普精品,让科学知识在网络和生活中流行。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产品和创新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科普作品创作。

3.融合拓宽科技传播渠道。在各级媒体上加大对碑林科技、碑林科普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宣传报道。在区级网站上增加科普内容或增设科普专栏。促进科普活动线上线下相结合,营造全社会学科学、爱科学的浓厚氛围。创新科普传播形式,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科普内容、渠道、平台、经营和管理上深度融合。

分工:区科技局(科协、地震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环保碑林分局、区卫计局、区安监局、区食品药监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及各街办参加。

(四)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积极配合市科协做好西安科技馆建设,加强科普场馆(基地)等与少年宫、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联动,拓展科普活动阵地。依托现有资源,鼓励支持所有街道、社区建设具有科普教育、培训和展示等功能的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继续培育发展社区益民服务站建设。

2.加大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增强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文化馆、旅游景区、地震台站等科普教育功能。鼓励和支持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对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

分工:区科技局(科协、地震局)、区发改委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环保碑林分局、区卫计局、区文体局、区食品药监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及各街办参加。

(五)实施科普产业助力工程

1.科学制定科普产业发展规划。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鼓励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自主开展科普活动,依法兴办科普事业。开展科普产品和服务发展相关政策研究,推动制定科普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2.推动科普产品研发与创新。支持引导有条件的科研院所、高校、社会组织、科普场馆、科普企业从事科普产品和服务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研发推广,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转化为科普资源。充分挖掘大学生的科普设计创意资源,推动科技类赛事成果集成和转化。

3.加强科普产业市场培育。利用科普活动、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场馆、科普机构等有利条件,发挥集成效应,搭建科普创客空间,支持创客参与科普产品的创新、创造、创业。加大政府购买科普产品(服务)的力度,创新科普产品的研发、生产、传播和消费。

分工:区科技局(科协、地震局)牵头,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环保碑林分局、区卫计局、区文体局、区安监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参加。

(六)实施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1.加强基层科普人才队伍建设。依托社区科普大学、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社区科普活动站等,培养根植基层的社区科普人才。结合职工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和各类科普活动,培养和造就企业实用科普人才。结合科技教育、科技竞赛和课外科普实践活动,建立校内校外专兼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

2.加强科普专门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立科技传播与普及专业,重点培养高端科普人才。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普组织、企业与相关机构建立完善科普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及时更新补充新知识、扩展新视野、提升创新能力,以适应科技发展、社会进步和现代科普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

3.大力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建立完善科普志愿者组织管理制度,推动各级各类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建立科普志愿者社团组织。搭建科普志愿活动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科普志愿者在各类科普活动中不可替代的作用,规范记录科普志愿者的服务信息,建立完善科普志愿服务激励机制。

分工:区科技局(科协、地震局)牵头,区人社局、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碑林环保分局、区卫计局、区文体局、区食品药监局、区安监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及各街办参加。

四、进度安排

2017年上半年启动期:制定全区“十三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发挥各牵头部门协调作用。

2017年下半年-2019年推进期:针对薄弱环节,完善工作机制,解决突出问题。全面实施各项重点任务,及时监测评估,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2020年总结评估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十三五”期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负责领导全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目标管理考核,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定期评估、督查,全面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有关部门和各街办要按照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的分工安排,将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的相关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区科技局(科协、地震局)要发挥碑林区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做好日常沟通联络和督导检查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二)加强保障服务

各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所需经费。区财政根据全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实际需要,科学核定科普经费投入水平,加大对科普工作重点任务支持力度,确保“十三五”时期全区科学素质行动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区财政局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建立稳定增长的科普财政投入机制。

(三)加强监测评估

区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要健全完善考核监测评估体系,总结工作规律,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理论指导、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价。区政府负责对全区全民科学素质实施工作的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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