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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碑林区建立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碑林区建立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碑林区建立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4日     

碑林区建立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陕西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实施意见》以及《西安市建立城市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17〕90号)精神,为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切实防范遏制各类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和城市运行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全面发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广泛排查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和隐患问题,借助第三方专业技术力量,科学辨识、超前预判,分级分类、综合施策,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规律,实现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安全基础得到明显改善,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高,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切实防范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工作目标

全面摸查辖区企业单位场所安全生产基本状况,着力摸清所有高危行业、重点区域和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等城市风险点、危险源因素,建立城市安全事故风险数据库,分区域、分行业、分类别完成西安市城市安全风险评估与分级工作,掌握城市安全风险的状态;根据风险评估分级结果,将风险划分为“红、橙、黄、蓝”四个等级,绘制出安全风险分布电子图;明确风险管控措施,建立“两个清单”(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开展动态化、差异化监管,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建立城市安全信息更新与风险评估的长效工作机制,力争到2018年底,初步建成区级、街道和企业多层次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

三、实施范围

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辨识管控的实施范围是指可能导致较大以上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企业单位、场所、区域、部位、设备设施和活动等。主要包括各类企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公共经营场所;建设工程项目、城市综合体、重点建筑、管线管廊;道路交通、城市燃气、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电力设施;居民院落、老旧小区等重点单位场所区域和部位;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场所以及其他可能引发重大灾害的城市安全风险。

四、任务分工

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全区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辨识管控工作开展,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各街办做好本行业、本地区风险点危险源排查辨识管控工作。组织对全区安全生产风险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确定安全风险等级,汇总建立全区安全风险数据库,形成全区“一图、两清单、一报告”,建立健全区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专项监管部门、各街办按照“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区域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工作,全面推进城市风险点、危险源辨识和分析评估,负责编制本行业、本辖区安全风险辨识分类分级标准,编制本行业领域“一图、两清单、一报告”,建立健全行业区域安全风险管控机制。

(一)区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重点是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涉爆粉尘等)等行业风险点、危险源排查;

(二)公安碑林分局(含消防大队)负责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公共经营场所及大型综合体消防,民爆物品销售使用,以及大型活动等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

(三)区交通局、交警碑林大队按照各自职责,负责道路交通领域和客货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民爆物品运输环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

(四)区中小企业促进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小企业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

(五)区建住局、区城(棚)改办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建筑施工、拆除及装修工程等行业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

(六)区建住局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城市燃气及管网和市政供暖、排水管网、危旧房屋、老旧小区等行业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

(七)质监碑林分局负责特种设备(重点突出锅炉、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行业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

(八)区发改委负责电力设施、电力用户等行业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

(九)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教学机构(重点开展校园校舍校车、学生活动场所)等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

(十)区卫计委负责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

(十一)区食品药监局负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销售,餐饮场所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

(十二)区文体局负责文化娱乐场所、体育运动场所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

(十三)区旅游局负责辖区旅游景点、景区和旅游企业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

(十四)区民宗局负责辖区民族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

(十五)其他行业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本领域安全风险点、危险源的排查工作;

(十六)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本辖区各类单位场所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工作,重点做好无行业主管企业单位场所、“九小”场所、居民小区院落等的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排查准备。区级各部门、各街办要成立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范围和要求,分解任务;引入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分批组织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的培训;全员发动,落实责任,防止出现“政府热、企业冷”和单纯依赖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两张皮”现象;要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切实做好排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风险排查。摸清企业底数和城市安全风险点底数是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的基础。区级各部门、各街办负责指导推动行业领域和辖区内各类企业单位场所落实风险排查的主体责任,按照有关制度和规范,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排查程序和方法,重点排查可能导致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包括生产系统、设备设施、输送管线、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点、居民小区院落及重要建构筑物、施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各企业单位场所要组织专家和全体从业人员,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排查辨识本企业在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

(三)风险分析。各企业要在对风险点、危险源开展排查辨识的基础上,开展对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分析工作。风险分析包括造成事故的可能性分析和事故后果严重性分析两部分。风险分析可采用定性、定量或定性定量相结合等方式进行计算和描述,具体参照附件4。

(四)风险定级。各企业单位场所要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风险类别(泄漏、火灾、爆炸、中毒、坍塌、坠落等危险因素和高温、粉尘、有毒物质等有害因素,以及环境和安全影响),然后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根据各行业制定的安全风险分级标准,将风险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4个等级(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表示。要依据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区级各部门、各街办要根据企业风险排查辨识和分析结果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并以此为基础,建立涵盖本行业领域、本辖区的“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点分布图。建立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风险点、危险源清单(详见附件2),并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区级各部门、各街办对安全风险点、危险源的排查、辩识、评级要依据省、市和行业有关风险评估标准规范,可以采取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安全专业机构及专家“会诊”等方式组织实施。

(五)落实管控。各企业单位场所要根据风险评定结果,落实各个岗位的管控责任。通过采取工程措施、技术手段、个体防护、防范设施等,切实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管控,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区级各部门、各街办要针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风险,实行差异化管理,对高风险等级区域,实施重点监控,加强监督检查;实施重大工程、举办重大活动时,要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健全完善应急响应体制机制,提高城市运行保障水平。

六、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2017年11月15日前,区级各部门、各街办要组织完成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方案的制定下发和动员部署工作。区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专家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辅导和培训工作,有效推广前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试点工作做法,加强工作经验交流,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二)摸底核查。2017年12月底前,区级各部门、各街办要以街道(社区)为基本普查单位,组织对本行业领域、辖区内的各类企业单位场所进行核查摸底,统一填报《西安市企业基本信息台账》(附件1)。各部门、各街办要核查企业情况并按行业汇总,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三)风险排查。2018年6月底前,区级各部门、各街办要组织企业单位场所全方位、全过程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并指导督促企业单位场所完成安全风险“一图、两清单”编制工作。

(四)划定等级。2018年9月底前,区级各部门、各街办要完成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分析、等级划分工作,形成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评估台账和“一图、两清单”(“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点分布图、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

七、方法措施

(一)实施城市风险点、危险源分级分类。区级各部门、各街办要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督促指导企业建立“两清单”(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措施清单);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落实风险管控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形成“一企一策”和“一地一策”,动态化、差异化长效管控机制,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18年年底前,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建立全区城市安全“一图、两清单”风险防控手册,并组织专家根据行业和区域特点,结合安全风险状况,形成全区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二)强化重大风险点、危险源管控措施。各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要通过管控措施实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要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

区级各部门、各街办要加大对重大风险点、危险源的监管力度,定期对红色、橙色风险进行分析,及时发布公告、警示、预警信息,有效降低事故风险。要强化重大风险点、危险源的隐患问题闭环管理机制,对产生高风险的重大隐患,要采取一切可行措施及时消除。对高风险且无法有效管控降低风险等级的风险点、危险源,要依法落实关闭、取缔等措施;对无法关闭、取缔的重大风险点、危险源,要结合实际划定禁区,把风险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各部门、各街办要通过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监管责任;要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要指导企业根据安全风险变化情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三)实施安全风险公示公告。各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并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四)完善双重预防体系。各企业单位场所要运用“一图、两清单”,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安全风险排查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并及时将隐患排查情况上报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信息平台,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程序化、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常态化。区级各部门、各街办要结合实际,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的方法,委托第三方开展动态风险辨识,指导企业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到2018年底,全区要初步建立起区级、街道和企业多层次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逐步形成政府领导有力、部门监管有效、企业责任落实、社会广泛参与的双重预防机制管理工作的格局。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城市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主管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安委会副主任、区安监局局长担任,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具体承担安全风险管控日常工作开展实施。区财政局要负责做好区级及各部门、各街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保障。各部门、各街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方法和步骤,落实责任,加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全员、全方位开展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落实机构人员,加强在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工作,有效推动保障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责任制和考核制度,逐级、逐岗签订责任书,做到责任无盲区、管理无死角。

(三)全面排查整治。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层层发动基层力量,彻底排查城市中各类风险特别是重大风险。要严格落实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管控措施,把握规律、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精准发力,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整治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降低城市安全风险。对存在重大隐患的风险点、危险源,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的关停、该取缔的取缔,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全力筑牢城市安全防线。

(四)强化教育培训。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力度,大力宣传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推广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先进典型,曝光重大隐患突出、事故多发的企业单位,为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抓好企业单位场所风险防控工作培训,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自我辨识、自我管控能力,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努力实现本质安全。要加强行业部门、街办安全监管能力培训,理清风险普查辨识管控工作思路,推进风险管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五)严格考核问责。区安委办要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纳入全区“追赶超越”季度考核平安报表打分项目和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要根据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专项督查。要建立情况通报、跟踪督办、工作交流、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要予以表彰;对工作被动应付、体系建设落后的行业部门、街道办给予通报批评。对安全不重视、工作不积极、进度缓慢的企业单位场所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力、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区域性风险并酿成事故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区级各部门、各街办要于11月15日前将本单位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方案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1.西安市碑林区企业基本信息台账

2.西安市碑林区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清单

3.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参考范围目录

4.安全风险、风险评级结果的表达

5.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清单填写说明

 


附件3: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参考范围目录

1.单位类:包括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2.场所类:城市综合体、客运车站、地铁站、渡口、码头、民用机场、商场(市场)、医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福利院、养老院、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寺庙、教堂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3.部位类:交通事故易发多发路段、余泥渣土(建筑垃圾)受纳场、垃圾填埋场和焚烧站、危房危楼、老旧房屋、烂尾楼、人防工程,以及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塌陷、沉降、地裂缝等地质灾害和内涝灾害等重点区域和部位。

4.活动类:体育赛事、户外运动、文艺演出、演唱会、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

5.建设项目类:建筑工程、城市交通设施、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市政工程、地下空间等大型建设项目;

6.设施设备类:轨道交通、电力设施、隧道桥梁(含高架桥)、管线管廊(燃气、石油、天然气、水、电等)、通信、建筑用升降机、电梯及游乐设施、煤气瓶、玻璃幕墙、户外广告牌、城市旧挡土墙等重点设备设施;商船、游船、渡船、渔业船舶、客运班车、旅游包车、重型货车和汽车列车、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校车、教练车等重点交通运输设备设施。

7.其他类:上述分类中未能涉及但确实存在风险隐患的其他风险点和危险源。

附件4

安全风险分析、风险评级结果的表达

1-1 事故发生可能性分析

级别

说明

描述

I

极有可能发生

全国范围内发生频率极高

II

很可能发生

全国范围内发生频率较高

III

可能发生

全国范围内发生过,类似区域/行业也偶有发生;评估范围未发生过,但类似区域/行业发生频率较高

IV

较不可能发生

全国范围内未发生过,类似区域/行业偶有发生

V

基本不可能发生

全国范围内未发生过,类似区域/行业也极少发生

1-2 事故发生后果严重性分析

级别

说明

描述

1

影响特别重大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巨大财产损失,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舆论和政治影响

2

影响重大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严重财产损失,造成恶劣的社会舆论,产生较大的政治影响

3

影响较大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需要外部援救才能缓解,较大财产损失或赔偿支付,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的舆论影响,产生一定的政治影响

4

影响一般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现场处理(第一时间救助)可以立刻缓解事故,中度财产损失,有较小的社会舆论,一般不会产生政治影响

5

影响很小

无伤亡、财产损失轻微,不会造成不良的社会舆论和政治影响

1:本表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2:风险后果中死亡人数、重伤人数的确定是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进行描述的;若其他行业/领域对后果严重性有明确分级的,可依据相关规定具体实施。

1-3风险评级风险矩阵

风险等级

后果

影响特别重大

影响重大

影响较大

影响一般

影响很小

极有可能发生

25

20

15

10

5

很可能发生

20

16

12

8

4

可能发生

15

12

9

6

3

较不可能发生

10

8

6

4

2

基本不可能发生

5

4

3

2

1

图例:极高风险(红)高风险(橙)中风险(黄)低风险(蓝)

注:评级结果为无颜色区域的风险点、危险源不列入清单管理。


附件5: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清单填写说明

1.【单位名称】请填写风险点、危险源的主体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名称或法定名称。

2.【风险点危险源名称】请填写具体风险点、危险源名称,如:“**渣土受纳场”,请注意名称的唯一性。

3.【详细地址】请填写详细的地址到门牌号,如“**县**乡镇**村南侧的**北坡”。

4.【坐标】请填写风险源危险点中心的1980西安坐标系数据,例如:“X=2744223.22,Y=38361410.71”;不得填写坐标范围,例如“X=2744223.22~2744672.05;Y=38361410.71~38361316.18”。

5.【风险点、危险源类别】分类详见附件3。

6.【风险等级】红、橙、黄、蓝四个等级,具体等级划分见附件4。

7.【风险分析】例如风险点是某建筑垃圾受纳场,风险分析:1)风险点参数:规划库容400万立方米,封场标高95米。实际堆填量583万立方米,实际标高已达160米,严重超库容、超高堆填。2)事故后果预测:①影响范围:下游33栋建筑物(厂房24栋,宿舍楼3栋,私宅6栋)、90家企业生产。②影响人员:受纳场下游影响区内共有各类人员、员工4630人,易造成重、特大事故。③可能的财产损失:如发生事故预计下游33栋建筑财产损失超过亿元人民币。④环境影响:发生事故将对局部区域环境了带来灾难性的影响,恢复期超过5年。⑤社会影响:如发生事故对***市形象、政府公信力和党的领导造成巨大负面影响。

8.【管控措施】一般填写以下内容:①主体责任单位管控措施。②主管部门管控措施。③应急措施。

9.【所属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

10.【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的联系电话。

11.【市、区县、街道监管责任单位】填写风险点危险源的市、区县、街道三级监管单位名称

12.【市、区县、街道监管责任单位负责人】填写负责所报风险点危险源的市、区县、街道三级监管单位主要负责人。

13.【市、区县、街道监管责任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填写负责所报风险点危险源的市、区县、街道三级监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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