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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商品住房项目配建租赁型保障房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商品住房项目配建

租赁型保障房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商品住房项目配建租赁型保障房实施细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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