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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碑林区推进夜游西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安市碑林区推进夜游西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碑林区推进夜游西安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


西安市碑林区推进夜游西安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夜游西安的有关安排部署,大力发展我区“夜游经济”,推动现代服务业大发展,围绕“大西安”发展战略,深化城市功能平台建设,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特制定推进夜游西安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旅游+”和旅游全域化为发展战略,以“繁荣夜游经济,丰富夜间生活”为目标,以夜游经济提升为突破口,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市场运作”机制,以文化旅游、现代服务功能为主,积极拓展旅游产业链,重点围绕“食、购、游、娱、文、体”六个方面,重点培育夜间观光游憩、文化休闲、演艺体验、特色餐饮、购物娱乐、体育健身六大夜游经济产业,集中力量打造一批适合游客夜间消费的夜游产品,初步建立夜间消费格局,充分激发游客消费潜力,以钟楼-大南门-南二环和区域性商圈为重点,全面繁荣夜游经济,通过鼓励延时服务,开展打折促销、文化演艺、展览展示等活动,推进不同业态之间相互结合,助力构建“品牌化、全域化、特色化、国际化”的夜游西安。

二、工作重点

(一)制定实施方案

按照市旅发委“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重点推进”的要求,区旅发委牵头制定全区推动夜游西安工作实施方案,各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制定各项具体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区旅发委、区新闻办、公安碑林分局、区发改委、区建住局、区城管局、区文体局、区安监局、区中小企业局、区特色街区建管办、长安路CBD管委会、规划碑林分局、交警碑林大队、8个街道办事处)

(二)优化提升夜游经济休闲目的地

1.构筑环城墙夜游观光廊

以古城旅游聚集区为重点,对我区城墙范围内的主要道路、街区,进行旅游产品升级,打造餐饮购物、休闲娱乐、文化演艺、体育健身等古城休闲体验夜游产品。

(1)永宁门至和平门,书院门至碑林博物馆段,依托戏曲茶吧、文房四宝等文化休闲资源,突出休闲娱乐、文化演艺、餐饮购物、文化游学功能,构建集文物博览、文化体验、现代商业为一体的文化旅游产业链。

(2)和平门经建国门至中山门段,增强区域亮化提升,对建国门市场进行综合改造,提升顺城东路的文化购物功能。

(3)竹芭市、粉巷、德福巷至湘子庙街,端履门至柏树林段,以戏曲演艺、餐饮娱乐为主题,进行古城民俗街区、景观亮化改造。

(责任单位:区旅发委、区文体局、区特色街区建管办、区中小企业局、区建住局、区城管局、南院门街道办事处、长安路街道办事处、柏树林街道办事处、文艺路街道办事处、太乙路街道办事处、东关南街道办事处)

2.打造南大街、长安北路夜游经济繁华带

对南大街、长安北路环境进行整体改造提升工作,对大型商场等节点区域,统一进行沿街楼宇楼体亮化提升;加强南大街、长安北路的绿化美化,建设园林精品步行街。每晚20:00—22:00,允许支持大型商业企业利用门前广场开展促销和文化演出等活动。鼓励沿街企业主动参与、亮化美化本单位楼体、广场以及周边区域,力争做到一楼一景。

(责任单位:区建住局、区城管局、区中小企业局、南院门街道办事处、柏树林街道办事处、长安路街道办事处)

3.加快九部坊音乐街区建设

将九部坊音乐街打造为西安音乐人的集结地和创作源发地、各类音乐产业的聚集地,集陕西特色美食文化于一体,满足多层次的消费需求,成为音乐推广普及的公共平台,充满音乐氛围的休闲文化旅游特色街区。2018年底完成体育馆东路饕餮美食街建设和招商工作。

(责任单位:长安路 CBD管委会、区特色街区建管办、区文体局、长安路街道办事处)

4.加快竹笆市美食特色街区建设

竹笆市特色美食街区建设已纳入西安市“十三五”特色美食街区发展规划(2016 至 2020年),项目定位为“美食创意餐饮街区”,重点发展关中特色美食,辅以特色手艺、特色茶艺等,集演艺、观光、休闲、娱乐于一体。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模式,积极做好招商引资和服务保障等工作,促使文化休闲餐饮类重点建设项目落地。2018 年完成街区策划案和主题牌楼建设设计方案。

(责任单位:区特色街区建管办、区文体局、南院门街道办事处)

5.加快湘子庙街、德福巷历史文化特色街区建设

立足于湘子庙、德福巷历史文化资源,以加强历史文物保护和旅游文化产业开发并重,推动古城整体保护,促进城市品质形象提升。将德福巷咖啡休闲产业进行升级,纳入特色餐饮、酒吧茶秀、说唱演艺、民宿、个性化定制等具有时尚元素的产业形态,在湘子庙已有的书画产业基础上进行拓展延伸,培育书画装裱制作等体验式旅游产业、书画线上线下销售产业以及道家康体养生产业等新的产业业态。2018 年完成湘子庙街、德福巷旅游标识解读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区特色街区建管办、区旅发委、区文体局、南院门街道办事处)

(三)打造夜游经济品牌活动

1.延伸核心景区和商贸企业服务时段

积极协调延长辖区A级以上景区的闭园时间,满足游客和市民夜间观光游览、文化体验、旅游购物等需求;结合城墙——碑林历史文化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工作要求,开展丰富多彩的夜间旅游活动,树立古城特色品牌形象。选择确定2-4个特色街区推行开放式街区管理试点,为街区商户拓展规范有序的外摆区域;采取企业申请的方式,鼓励具有代表性的商贸服务企业,自4月28日—10月31日,夜间延时营业时间延长至22:30,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延时营业企业名单,开展夜间“越夜越优惠”等夜间打折促销活动,支持利用门前广场、共享空间等举办夜间展览展示、文化演出等活动,发挥好样板示范作用,做亮商贸服务企业延时服务品牌。

(责任单位:区旅发委、区特色街区建管办、区中小企业局、区文体局、区城管局、规划碑林分局、8个街道办事处)

2.以文体娱游活动丰富市民夜生活

一是组织娱乐场所开展夜间文化演出活动;二是引导大型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等单位,利用自身场地,开展夜间文化演出、群众体育比赛等活动;三是重点围绕体育场,打造我区夜间体育休闲活动品牌场所;四是组织文化、体育等单位与商业、餐饮等企业合作,开展凭消费券看演出、比赛,凭演出、比赛门票购物、就餐优惠等联盟活动。

(责任单位:区文体局、区城管局,8个街道办事处)

3.完善提升商业综合体

鼓励开元商城等大中型商业综合体,组织场所内经营企业联合或者各自开展各类文化娱乐、休闲健身、打折促销、循环消费等活动,同时在门前广场、共享空间举办文化演艺、展览展示等系列活动,做到有节过节、无节造节,小节小活动、大节促高潮,天天有促销、周周有活动。同时,带动周边不同业态单位的参与,打造以综合体为核心的高品质一站式区域性夜间休闲消费商圈,形成布局合理、多点结合的城市消费格局。

(责任单位:区中小企业局、区城管局、8个街道办事处)

4.推动实施文艺繁荣系列工程

积极整合利用文艺路演艺院团、文艺人才云集资源优势,与西安市群众艺术馆、陕西人民艺术剧院、陕西歌舞剧院、陕西戏曲研究院等合作,搭建文化演艺交流平台,推动舞台艺术创作优势与文化旅游资源充分融合。积极扶持陕西剧种秦腔艺术传承发展,大力培养推出地方戏曲名家。策划开展秦腔惠民演出活动、戏曲进校园活动,拓展戏曲普及渠道,培育戏曲演出市场和年轻观众群体。实施文学创作提升、文化资源创新转化、戏曲艺术振兴、影视品牌铸造、舞台艺术繁荣等系列工程,全面推进音乐、舞蹈、戏剧、摄影、书画等各个艺术门类繁荣发展,创作推出一批体现时代精神、具有地方人文特色的优秀作品,提升碑林文艺发展整体实力。

(责任单位:区文体局、区文联、文艺路街道办事处)

5.打造夜间健身活动

利用我区省体育城、市体育运动学院、各大学运动场等资源,完善夜跑、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引导市民走出家门,参与健身等夜间活动,增强市民体质,带动碑林夜游市场扩容。

(责任单位:区文体局、8个街道办事处)

6.推出系列夜游产品和夜游线路

推出碑林区六大夜游产品(特色小吃美食荟萃街区、时尚都市夜色情调小街、律动夜色休闲演绎之旅、乐活青春运动体验之旅、时尚游购潮流休闲之旅、悦游碑林人文探秘之旅)和四条夜游线路(饕餮碑林、律动碑林、游购碑林、漫游碑林),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吸引更多游客在夜间休闲娱乐,享受生活乐趣,提高碑林夜游品牌知名度。

(责任单位:区旅发委、区新闻办、8个街道办事处)

7.推进厕所革命,提升夜游品质

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西安市旅游厕所建设管理行动实施方案》(市旅字〔2015〕62号)、《西安市开展“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办函〔2017〕241号),推动夜游接待场所公共厕所改造提升,夜游景区严格按照旅游厕所评级标准进行提升改造,为旅游提供良好如厕环境。鼓励夜游景区、夜市、商场等沿街店铺对外开放厕所。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旅发委、8个街道办事处)

8.提供智慧服务保障

提升景区、酒店、特色街区、商场、地铁站口等重点场所的免费WIFI覆盖率,协调规范旅游交通指引标识的制作和设置,促进旅游景区多语种标识系统的规范化建设。

(责任单位:区旅发委、区中小企业局、区特色街区建管办、长安路CBD管委会、8个街道办事处)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成立区推进夜游西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区新闻办、公安碑林分局、区发改委、区建住局、区城管局、区文体局、区安监局、区旅发委、区中小企业局、区特色街区建管办、长安路CBD管委会、规划碑林分局、交警碑林大队、8个街道办事处共计21个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旅发委,负责做好综合协调、督导检查和信息上报工作。各责任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相互支持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请各责任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系人,于6月22日前上报联系人名单和具体方案,并于每月22日前(如遇周末或节假日则提前报送)上报本月夜游经济工作进展情况,由区旅发委汇总上报市旅发委。(联系电话:89625516,传真:89625520,电子邮箱:176220725@qq.com)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举办启动仪式,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和市区大型电子显示屏等进行广泛宣传。二是突出新媒体宣传平台,打造“指尖上的夜游经济”,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和订阅号,实时推送各类促销和文化娱乐等动态资讯,开展红包、礼品、优惠券派发,投票等,吸引市民广泛参与,同时与新媒体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发送夜游经济活动。三是继续发挥报纸、电视的主宣传渠道作用,开辟专栏、专版,丰富夜经济专栏内容,突出打造夜生活目的地特色。

(责任单位:区新闻办、区旅发委、各责任单位)

(三)加强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安全有序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督导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各项标准和承诺。相关企业要严格按照公安、消防、城管、文化、交通、旅游、商贸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申报活动,制定应急预案,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全力做好安保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责任单位:公安碑林分局、交警碑林大队、区安监局、区旅发委、区文体局、区建住局、区城管局、区中小企业局、区特色街区建管办、长安路CBD管委会、8个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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