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碑林区剿灭劣V类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市河湖长办关于《剿劣水工作考核点评细则》、《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关于剿灭劣V类水三年行动方案暨2018年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以及2018年2月22日王永康书记调研河湖长制工作上的讲话精神要求,为确保实现全区2018年雨污分流改造、截污纳管及源头管控任务完成30%以上,2020年完成60%以上的目标,决定成立碑林区剿灭劣V类水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织机构、成员名单及工作任务通知如下:
一、碑林区剿灭劣V类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卢光文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侯学东 区政府副区长
程 默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唐战玺 区发改委主任
闫丹杰 区财政局局长
王从兵 区建住局局长
王国同 区城管局局长
张学东 区民政局局长
马庆文 区城(棚)改办主任
江志军 环保碑林分局局长
韩海若 南院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珩 柏树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永强 长乐坊街道办事处主任
党江林 东关南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国荣 太乙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戴 微 文艺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畅余 长安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小哲 张家村街道办事处主任
碑林区剿灭劣V类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建住局局长王从兵兼任。
二、工作目标
以提升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统筹协调、全面推进、重点突出、整体提升”的工作思路,切实打好“剿劣”攻坚战,实施主城区截污纳管及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等剿劣水任务,建设完善城市排水管网,改善城市水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前期调查工作
1.截污纳管调查
(1)对所辖区域河(湖)沿线污水来源情况进行调查
责任单位:环保碑林分局、相关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委
(2)对城中村、棚户区污水情况开展调查
责任单位:区城(棚)改办、各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委
2.源头管网情况调查
(1)居民小区等排水单元内部雨污管网情况(合流、分流)调查,同时对小区雨污水管网与市政管网驳接处错接、混接等情况开展调查以及小区雨污水管网与市政管网驳接处存在错接、混接情况报送。
责任单位:区建住局、各街道办事处
(2)沿街餐饮、洗车行业等散排用户错接、散排雨水管网情况调查。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工程建设工作
1.截污纳管工程建设
(1)对所辖区域河(湖)沿线污水来源情况进行调查后,采取截污纳管等工程措施,实现污水零直排。
责任单位:环保碑林分局、相关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委
(2)城中村、棚户区污水全收集工程,2018年完成全区30%以上的建设任务,2020年完成全区60%以上的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区城(棚)改办、各街道办事处,环保碑林分局、区发改委
2.源头管控建设
(1)居民小区内部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每年不得少于30个,到2020年实现全区60%以上的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内部雨污分流改造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区建住局、各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
(2)沿街餐饮、洗车行业等散排用户污水源头管控建设,2018年完成全区30%以上的建设任务,2020年完成全区60%以上的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3.大数据库建设
(1)市政管网大数据建设
责任单位:区建住局、区发改委、各街道办事处
(2)自动流量监测设备安装计划。
责任单位:环保碑林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资金保障工作
持续加大区本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中省市资金;充分利用西安市合作发展基金等助力剿灭劣V类水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各项前期调查情况于2018年6月30日前报送区剿灭劣V类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级部门。
(二)各责任单位需制定2018年工程建设计划,每月22日前将工程建设进度情况报送至区剿灭劣V类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级部门。
(三)为方便工作联系,请各单位明确剿灭劣V类水工作分管领导及业务联络员,将人员名单报送区剿灭劣V类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刘挺 电话029-89625343)。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办、区级相关部门要把剿灭劣V类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研究决策、协调推进和督导检查力度,促进工作落实。
(二)夯实各方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推动项目实施,需要由区政府、区级部门解决事项应及时沟通协调。区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为项目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三)持续加大督导。区政府督查室、区剿灭劣V类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按照年度考核等方式严格督导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