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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市政发〔2018〕17号)和《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碑政发〔2018〕20号)精神,为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区政府同意,成立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程  默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赵  磊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唐战玺  区发改委主任

闫丹杰  区财政局局长

姜芬蕾  区统计局局长

贾顺青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成   员:曹轩玉  区监察委委员

李   宾  区综治办主任

陈   勇  区编办主任

宋   蓓  区经贸局局长

王秉宏  区司法局局长

吴国栋  区民宗局局长

何   文  区教育局局长

何   明  区科技局局长

张学东  区民政局局长

刘   娜  区人社局局长

王从兵  区建住局局长

王国同  区城管局局长

周   琦  区文体局局长

王   芳  区卫计局局长

李晓霖  区旅发委主任

庞鸿飞  区中小企业局局长

雷伯国  区食药监局局长

周慧云  区国资局局长

吕益敏  区交通局局长

冯   伟  区金融办主任

雷冬玲  区机关事务局局长

马庆文  区城(棚)改办主任

庞延荣  区国税局局长

隋晋生  区地税局局长

赵普庆  质监碑林分局局长

尚风雷  碑林科技产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韩海若  南院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珩  柏树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永强  长乐坊街道办事处主任

党江林  东关南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国荣  太乙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戴   微  文艺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畅余  长安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小哲  张家村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志强  区人武部副部长

杨   琳  工商碑林分局副局长

施晓辉  区统计局副局长

陈永平  公安碑林分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姜芬蕾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书面提出,报领导小组批准。普查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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