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市政发〔2018〕17号)和《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碑政发〔2018〕20号)精神,为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做好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区政府同意,成立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程 默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赵 磊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唐战玺 区发改委主任
闫丹杰 区财政局局长
姜芬蕾 区统计局局长
贾顺青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成 员:曹轩玉 区监察委委员
李 宾 区综治办主任
陈 勇 区编办主任
宋 蓓 区经贸局局长
王秉宏 区司法局局长
吴国栋 区民宗局局长
何 文 区教育局局长
何 明 区科技局局长
张学东 区民政局局长
刘 娜 区人社局局长
王从兵 区建住局局长
王国同 区城管局局长
周 琦 区文体局局长
王 芳 区卫计局局长
李晓霖 区旅发委主任
庞鸿飞 区中小企业局局长
雷伯国 区食药监局局长
周慧云 区国资局局长
吕益敏 区交通局局长
冯 伟 区金融办主任
雷冬玲 区机关事务局局长
马庆文 区城(棚)改办主任
庞延荣 区国税局局长
隋晋生 区地税局局长
赵普庆 质监碑林分局局长
尚风雷 碑林科技产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韩海若 南院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珩 柏树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永强 长乐坊街道办事处主任
党江林 东关南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国荣 太乙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戴 微 文艺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畅余 长安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小哲 张家村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志强 区人武部副部长
杨 琳 工商碑林分局副局长
施晓辉 区统计局副局长
陈永平 公安碑林分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姜芬蕾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书面提出,报领导小组批准。普查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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