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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碑林区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碑林区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

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碑林区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


西安市碑林区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

监管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30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协助打通安全生产监管“最后一公里”,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提高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置能力,现就加强全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为目标,以网格化管理为手段,将安全生产纳入社会治理网格化体系,通过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延伸安全监管触角,实施群防群治,构建城乡一体、全域覆盖、资源整合、上下联动、责任到人、职能到位的“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努力实现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形成机构健全、责任明晰、目标明确、配合协调、措施落实、管理到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事故防控能力,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建设平安碑林提供坚实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年底前,在全区建成运行高效、覆盖所有街办、社区和监督管理对象的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划分基层安全生产网格

1.按“块”进行平面划分为主。由各街办负责,以社区为基本单位(即平面辖区的“块”),根据辖区内的监督管理对象情况,尽量采用行政区划界线作为监管网格边界,划分社区等若干个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实现“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

2.按“条”进行纵向划分配合。由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为主线(即纵向监管的“条”),厘清网格内每个监督管理对象对应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科室。

3.按监管任务划分辅助。对于经济规模大或生产经营单位多的街办、社区,可结合实际划分为多个网格;工业、商贸聚集区域也可划分为独立网格;对于规模大、规格高、安全风险高或与基层监管力量不匹配的生产经营单位,可由区级及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直接监管,不纳入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范围。

(二)健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

1.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员。各街办要根据工作实际,为相应网格配备专职网格员,确保每个网格都有对应的网格员。根据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性质、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性,以及生产经营规模、重要程度、监管重点等情况,可适度调整网格员的分布,使网格员的配备与当地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适应。

2.落实网格监管责任人和联系负责人。各街办要结合实际,明确社区等每个网格中的安全监管责任人和联系负责人,承担该网格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社区安全生产网格监管责任人由街办联系社区的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担任,联系负责人由街办分管领导担任;街办安全生产网格监管责任人和联系负责人由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部门安排专人担任。网格监管责任人和联系负责人根据职责规定,监督指导网格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网格化监管协调配合和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网格间的协调配合机制、上下级网格间的整体联动机制、安全生产网格员的管理考核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形成网格互动、区域联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格局。

(三)推动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

充分依托现有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和隐患排查治理平台,建立完善区、街、社区和网格员四级安全生产监管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两化”系统的实际运用,推进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信息化。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上旬)。各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实际,加强宣传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成立网格化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于2018年7月底前,制定完成本单位《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从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列支必要的费用,在人力、物力和技术上给予必要的支持。

(二)建立网格化体系阶段(7月中旬至8月底)。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网格划分,力量整合,落实网格区域范围、网格责任人,确定各个网格、责任人的安全监管职责与任务。要建立“两个清单”和“一张图”,即一是依托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进一步厘清监督管理对象底数,形成监管对象清单,做到应管尽管和动态管理;二是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和有权必有责的要求,进一步厘清每个监管对象对应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形成监管责任清单。三是编制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示意图,明确网格管理责任到岗、到人。

(三)建立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9月初至年底)。各街道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初步建立起的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确定的职责和工作制度,开始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分级开展培训,采集企业信息,建立企业台账,实施分类分级,制定巡视督查计划,督促企业排查上报事故隐患;发动社会各界排查、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行为,并加强网格化监管的考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是积极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标本兼治,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防止安全生产工作失控漏管的创新之举,也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长效之策。各街办、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因地制宜合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明确目标,细化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兼顾,强化保障。要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对网格员的职责要求,落实专项配套资金,合理确定网格员待遇,配备必需的防护用品,实现“责、权、利”相统一,确保其待遇水平和防护水平与工作任务及危险性相适应。要完善网格员信息采集上报“以奖代补”奖励机制,充分调动网格员信息采集的积极性,确保此项工作有效推进。

(三)加强培训,健全机制。要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以街办为单位做好网格员集中培训工作,使网格员会检查、会记录、会报告。同时,要将网格员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持续提高网格员发现问题的能力。创新培训手段,通过安全生产执法现场观摩、以会代训、技能比武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升网格员的业务素质。要加强网格员保密教育,防止向外界泄漏所负责网格内的重要数据信息或企业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各街办要研究制定网格员日常巡查、信息报告等网格运行配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对象动态监管档案,实现全过程留痕。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考核机制,将考核情况与网格员待遇挂钩,充分调动网格员工作积极性。

(四)广泛宣传,多方参与。各街办、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宣传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工作中的典型单位和先进经验,提高各级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第三方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在参与支持安全生产网格建设、安全风险评估以及协助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整改等工作中的作用。健全并保障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以及事故的举报渠道畅通,对举报有功人员及时兑现奖励,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的积极性,推进安全生产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齐抓共管。

区安委办要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街道办事处网格化监管工作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按要求抓好落实,并将网格化监管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确保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附件:1.安全生产网格员管理办法

2.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制度

3.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统计表

4.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职责

附件1

安全生产网格员管理办法

一、网格员聘用办法

(一)安全生产网格管理员的招聘,按照“双向选择、公开公平”的原则,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全区安全生产网格员的招考、录用等工作。网格员招考、录用后,由区政府按照人员配备比例,分配至各基层安全生产网格。

(二)网格员的录用也可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进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经相关部门审批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劳务派遣及外包的形式,由劳务派遣单位统一派驻、统一管理。

(三)网格员招录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较好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会计算机操作;

3.热爱安全生产网格服务管理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4.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网格员培训制度

(一)专职网格员必须进行岗前集中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此外,专职网格员每年至少接受2次专业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

(二)要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由牵头部门做好网格员集中培训工作,使每名网格员做到会检查、会记录、会报告。同时,配合部门要将网格员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持续提高网格员发现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升网格员的业务素质。

(三)加强对网格员的保密教育,防止向外界泄露所负责网格内的重要数据信息或企业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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