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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碑林区2018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碑林区2018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碑林区2018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


碑林区2018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碑林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根据《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市政办发〔2017〕50号)和《西安市2018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办函〔2018〕207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通过建章立制、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奖惩结合,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到2018年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社会知晓率不低于7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40%。

二、工作任务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运、全面发动、全民参与”原则,按照“双四分”要求,将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实行投放、收集、转运、处理“四个环节”分类处置,以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主要任务安排如下:

(一)开展动员部署

11月份召开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各街办、区级相关部门制定2018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计划,并完成动员部署。

(二)设立工作协调机构

1.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并将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文明办、区文体局、区机关事务局、团区委、区妇联列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研究、协调和解决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街办参照区级协调机构的设置,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

2.学习先进城市经验,按照全市统一安排,成立碑林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负责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督导及考评工作。

3.各街办、区级相关部门成立相应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门管理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本辖区(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组织业务培训

11月上旬,区城管局联系市城管局完成培训教材的领取和发放工作;区直机关及区级相关部门完成对本单位、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培训;各街办完成对本辖区街道、社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人员的培训;协调中、省、市驻区单位、驻区部队完成对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的专(兼)职人员的培训。11月底前,各街办分批次完成辖区内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区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专(兼)职管理人员和全体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的培训;区教育局负责联系市教育局,按照编写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分批次完成区属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的培训;组织学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课堂等活动;区旅发委指导督促各旅行社、酒店等相关社会服务行业分别完成导游、酒店服务员等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区中小企业局指导督促家政公司等相关社会服务行业分别完成家政服务人员等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

(四)分步推进实施

全区在创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校园5所、示范单位7个、示范小区7个基础上,逐步扩大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范围,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带动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推进。11月份,各街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上岗开展工作,指导、督促居民家庭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对居民家庭和单位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全面开展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

(五)配套硬件设备

区城管局按照西安市“四分类”要求和《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桶的统计、选型和采购,区财政局负责相关资金保障;城市道路、旅游景点、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桶的设置由行业对口部门督促协调落实;环保碑林分局负责有害垃圾处理;区城管局负责绿化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理;11月底前开展碑林区大件生活垃圾拆分中心和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建设工作。

(六)完善规章制度

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后,建立并完善碑林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对拒不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区人大、区政协定期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协商议政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专项视察。

(七)开展检查考评

11月起,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牵头部门、各街办深入社区(物业小区)、单位检查、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区城管办对各区级相关部门、各街办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及时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评。

(八)广泛宣传发动

区委宣传部协调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以“生活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生活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为主题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区城管局根据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教方案,指导区级各部门、各街办开展宣教工作;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机构成立前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购置生活垃圾分类宣教设施,积极开展进校园、进社区、进单位宣教活动;区级各相关部门、各街办组织社区干部、督导员、志愿者进家入户开展宣传和示范,各社区、物业小区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基础知识、操作流程、政策法规的宣传;区城管局负责碑林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系列宣传视频的制作,通过广泛持续宣传,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家喻户晓。

(九)开展工作总结

12月底前,区级相关部门结合全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认真查找问题和短板,制定改进对策和措施;召开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结部署会,按照考评结果,表扬先进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牌,对下一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部署。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行职责

各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清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的重大意义,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任务。各部门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筹划部署。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领导、协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督促各单位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掌握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为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决策提供建议;收集各街办、各区级部门需要提请区政府协调解决的事项;实行办公例会和月报制度,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落实等。

(二)加强资金保障

区城管局牵头,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统一采购、统一布局全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专业运输车辆和分类垃圾桶等硬件设施,所需经费、其它经费由区级财政予以保障。

(三)注重统筹协调

环保碑林分局负责有毒有害垃圾处理;区城管局负责绿化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理,建立完善大件生活垃圾拆分中心、可回收物分拣中心等基础设施;区中小企业局会同区城管局严格落实市级“两网融合”(两网:再生资源回收网和生活垃圾收运网)的具体工作;区发改委、建住、规划、国土、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结合各自业务,开辟绿色通道,为推行我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四)强化监督考评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专业考核与公众参与相结合”模式进行综合考评。区考核办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评内容。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街办要充分发挥本街办城治委的牵头作用,全面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部门、各街办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系人。同时请于11月7日前,将实施方案、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区城管委办公室。联系人:李清,联系电话:87808116,电子邮箱:314147521@qq.com。

附件:西安市碑林区2018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西安市碑林区2018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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