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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碑林区问题猪肉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碑林区问题猪肉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碑林区问题猪肉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7日  



碑林区问题猪肉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按照《西安市问题猪肉应急处置指挥部关于印发<西安市问题猪肉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处指发〔2018〕1号)文件关于严格规范处置,进一步扩大排查,切断泔水喂猪链条,严防疫源扩散的要求和《西安市问题猪肉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疫情防控形势,充分认识本次疫情风险的严重性,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举措,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扎实到位,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二、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问题猪肉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碑林区问题猪肉应急处置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卢光文  区政府区长

副指挥长:侯学东  区委常委、副区长

柳春林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刘志耀  公安碑林分局政委

成    员:闫丹杰  区财政局局长

王国同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  芳  区卫计局局长

庞鸿飞  区中小企业促进局局长

雷伯国  区食品药监局局长

杨  琳  工商碑林分局副局长

江志军  环保碑林分局副局长

武亚林  交警碑林大队队长

韩海若  南院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红星  柏树林街道党工委书记

赵永强  长乐坊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党江林  东关南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国荣  太乙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小哲  文艺路路街道党政负责人

王畅余  长安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冯  洁  张家村街道党工委书记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监局。办公室主任由雷伯国同志兼任。指挥部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任工作负责人自动接替,不再另行发文,市区指挥部同步运行,市指挥部撤销,区指挥部即行撤销。

应急处置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安排部署,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区从非洲猪瘟疫区调入肉品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应急处置对策,审定有关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成员单位解决应急处置中的实际问题;指导、检查各成员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值守;具体指导我区非洲猪瘟疫区调入肉品的应急处置工作;贯彻落实指挥部调度指令和工作部署,协调处理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负责与市问题猪肉应急处置指挥部及成员单位之间联络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食品药监局、工商碑林分局等部门负责流通环节动物产品监管、对储存猪肉的冷库进行排查,需要采样送检的由区食药局负责。

环保碑林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区食品药监局等部门要对餐饮企业及小餐饮泔水进行源头控制,规范收集,全部实行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禁止私自收集喂猪。

区中小企业局要组织好肉品市场供应工作,保证市场供应和稳定。

公安碑林分局负责做好疫区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管理工作,配合区食品药监局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疫情防控所需的应急物资、扑杀补贴等经费的保障工作。

区卫计局负责人畜共患病知识宣传,解疑释惑,切实做好疫病防控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关注与非洲猪瘟有关的舆情动态,科学引导舆论,防止恶意炒作。

各街道办事处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开展问题猪肉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下设6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由区食品药监局牵头,公安碑林分局、工商碑林分局、环保碑林分局、交警碑林大队、区城市管理局、区中小企业局、区卫计局配合,主要职责是负责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应急处置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部门联合机制,及时收集、整理、上报应急信息;起草综合材料及机要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及市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

(二)应急处置组。由区食品药监局牵头,公安碑林分局、环保碑林分局、区城市管理局、交警碑林大队、各街道办事处配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猪肉及其加工品就地封存,由区食品药监局联系市问题猪肉应急处置指挥部应急处置组进行规范处置。

(三)追踪排查组。由区食品药监局牵头,工商碑林分局、区中小企业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主要负责排查辖区问题猪肉存储、运输、加工、流通、销售、餐饮等各环节的详细情况,排查问题猪肉及其加工品在各类商场、超市及各类农贸市场的销售和流通情况,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和供应工作。

(四)舆情引导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食品药监局、公安碑林分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负责舆情管控、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工作。

(五)维稳安保组。由公安碑林分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配合,负责对查处发现问题猪肉及其加工品场所及相关处置现场的安保维稳工作。

(六)专家咨询组。由区食品药监局牵头,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与市问题猪肉应急处置指挥部专家咨询组建立联系沟通机制,为区政府开展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三、主要任务

(一)全线过细排查检查。由追踪排查组负责,全面排查问题猪肉及其加工品在碑林区的存储、运输、加工、销售等各环节情况。对承运车辆、人员等活动轨迹进行严格梳理,对有关流行病学关联的场点进行深入排查和采样监测。排查发现的问题猪肉及其加工品要立即就地封存,严禁转移。由区食品药监局联系市问题猪肉应急处置指挥部应急处置组进行规范处置。

(二)严禁泔水喂猪。由应急处置组负责。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杜绝泔水流入到生猪养殖户,区食品药监局负责对将餐厨剩余物交由养殖场(户)喂猪的餐饮单位进行查处,环保碑林分局负责公布具有资质的餐厨剩余物处理公司相关信息。

(三)加强舆情管控。由舆情引导组负责,制定舆情管控工作方案,及时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对重要舆情及时报告,要有统一答复口径,及时回应,正确引导舆论,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心关切,对发布不实信息的,公安部门要坚决打击,严防制造恐慌。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建立制度。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确定完成时限。综合协调组负责加强部门信息沟通,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工作进展,汇总分析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二)加强联动,密切配合。各组与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形成协同联动、共同发力的工作机制,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具体工作量和难易程度,适情对各组力量进行调配,各个组均要无条件配合协作,确保形成工作合力。

(三)畅通信息,强化值守。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接收和报送相关工作信息,联络员在处置工作未结束前不能更换,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于11月9日12时前传真(85215751)发送到区食品药监局。各成员单位在处置过程中发现其他相关问题的要及时报送区食品药监局。

(四)留存资料,务求真实。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对问题猪肉及加工品的应急处置工作,每一个处置环节都要记录完整。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开展排查工作,全面搜集完整的证据链,形成完整卷宗,报告结论要清晰确定,不能模棱两可,认定结论要经得起上级检查和历史的检验。

(五)严守纪律、失职追责。这次处置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各有关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抽调的人员要按照要求立即到位,迅速展开工作。所有人员都要严守保密纪律,未经允许坚决不得擅自向外发布任何信息,对于领导批示指示以及具体核查项目的相关信息,在工作场合以外不议论、不发布,严防信息泄露引发舆论热点。凡是没有按照要求和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或者是引发不良影响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检查,情况严重的将追责问责。

五、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区食品药监局商区财政局尽快制定应急处置和补偿政策及无害化处理相关费用,报指挥部审定。

(二)人员保障。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各成员单位也要抽调人员,配合各工作组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三)技术保障。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制定相应技术方案。区食品药监局重点制定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疫情排查、监测流调等技术方案。

(四)物资保障。区食品药监局商区财政局保障防控工作所需的专项防疫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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