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有关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碑林区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
碑林区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月18日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应急预警信息,指出3月13日到3月16日仅4天全市连续发生3起电动车火灾事故。3月26日,2019年第54期《党风政风热线》曝光我区东关南街辖区的东关社区、古迹岭社区等部分老旧社区,存在电动车乱停乱放,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车充电等消防安全隐患。为规范电动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及范围
(一)时间:从即日起至6月30日;
(二)范围:全区所有人员居住场所。
二、专项督导小组
本次专项行动成立3个督导小组。第一督导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第二督导组由公安碑林分局牵头组织;第三督导组由碑林消防大队牵头组织。
三、责任分工
检查工作期间,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归属,落实工作任务。
(一)各街办
一是全面动员部署开展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二是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有条件的应当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三是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物业开展电动车停放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报告。四是加强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消防业务培训指导,并加强对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二)区级有关部门
区级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合力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
区住建局要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管,会同消防部门对物业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检查,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按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市公安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西公发〔2017〕247号)要求,履行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进行集中管理。二是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和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派出所报告。三是规范小区居民电动车使用行为,督促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四是引导居民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管理规定,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市场监管局要对电动车集中销售的门店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具有销售资格,销售的电动车是否来自正规渠道、厂家。
公安碑林分局要组织动员基层公安派出所开展电动车检查工作和联合检查,在对居民小区、群租房、出租公寓及“三合一”场所等开展检查时,要着重对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进行检查。
碑林消防大队一是组织消防中队对辖区内住宅辖区、居民集中居住区域,开展“六熟悉”训练及演练,研究制定灭火救援处置等实战方案。二是利用消防微博、微信等移动互联网平台,向广大群众发送消防安全提示信息,并对街办、派出所开展消防安全业务培训,印发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将其作为全年消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治理效果、工作责任、工作标准和检查重点,确保电动车消防安全检查落到实处。
(二)加强检查。各相关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明确整治时限和责任人,跟踪整治进度,确保隐患排除。
(三)强化宣传。要积极组织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及时提醒各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四)严格考核。区住建局、区民政局要将此项工作纳入物业日常管理和社区重点考评内容。凡因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引发火灾或者因违规停放影响居民逃生的,公安部门要依法做出处理。
各单位要确定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电动车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期间的数据收集和相关材料整理工作,每月底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至区安委会办公室,7月初上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李坤鹏 联系电话:87527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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