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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碑林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安市碑林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西安市碑林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


西安市碑林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

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对全区打击治理电信诈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手机恶意程序、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地域性职业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遏制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蔓延势头,经区政府同意,建立碑林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地域性职业犯罪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跨部门、跨区域打击治理工作,强化打击整治和源头防范;分析违法犯罪形势,组织、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指导和督促打击治理工作;组织全区有关部门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及相关成果,加强宣传防范工作;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碑林分局、区委网信办、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经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区行政审批局、碑林区税务局等单位组成,公安碑林分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区委常委、副区长侯学东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各组成单位负责同志。

联席会议成立办公室,主任由公安碑林分局政委殷浩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区法院、区检察院、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和公安碑林分局副局长赵新茂担任。办公室设在公安碑林分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有关决定,编发情况通报,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指定一名业务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沟通联络和日常事务。联络员需要调整,由成员单位提出,报公安碑林分局备案。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相关领导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会议由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同时抄报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联席会议,主动研究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和地域性职业犯罪工作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打击治理和防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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