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碑林区2019—2021年蓝天保卫战
强化监督定点帮扶配合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碑林区2019—2021年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定点帮扶配合保障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7日
碑林区2019—2021年蓝天保卫战
强化监督定点帮扶配合保障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生态环境部对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配合保障工作,促进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方案》及《西安市2019—2021年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定点帮扶配合保障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做好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督帮扶工作组对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定点帮扶的配合保障工作,把强化监督定点帮扶作为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的有力抓手,依据生态环境部督办问题清单,按照整改期限和要求,跟踪督导问题整改,确保涉气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进一步督促各街办及相关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加强区域大气联防联控,加大各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持续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推动我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强化监督定点帮扶配合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卢光文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聂文斌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考核办)、区委宣传部、公安碑林分局分管负责同志,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经贸局(区交通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投资合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国资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碑林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交警碑林大队、区PPP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职 责:负责安排部署强化监督定点帮扶期间的协调配合保障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研判形势,强化责任分工,落实责任追究,确保帮扶工作在我区顺利开展。
领导小组设立综合协调组、整改督办组、舆论引导组、追责问责组、后勤保障组5个工作机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聂文斌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贾顺青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江志军 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副局长
联络人:刘 东 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调研员
成 员: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工作人员
职 责:1.负责强化监督定点帮扶期间的综合协调、调度指挥工作;2.负责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的组织筹备和工作事项的请示报告工作件;3.负责强化监督帮扶工作组交办问题的接收、转办、汇总和上报工作;4.负责全区督办问题查处情况的归档和公示内容的审核工作;5.负责全区强化监督帮扶工作形势的分析研判、情况通报;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整改督办组
组 长:聂文斌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姜芬蕾 区发改委主任
张 庆 区住建局局长
庞鸿飞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赵永强 区经贸局(区交通局)局长
江志军 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副局长
联络人:刘 东 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调研员
牵头单位:区铁腕治霾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员单位:区铁腕治霾工作领导小组区级成员单位
职 责:1.负责将生态环境部移交我区的问题批转至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对问题逐一进行核查和督办,每15天将核查和督办情况上报至区铁腕治霾办,由区铁治霾办汇总后报综合协调组;2.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提供强化监督帮扶工作组调取的各类资料、档案和清单;3.负责对核查中发现的未整改到位问题进行核查和督办,督促问题整改进度;4.负责有关追责问责案件的协调移送工作;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舆论引导组
组 长:赵 磊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刘 东 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调研员
联络人:李 栋 区委外宣办副主任
成 员:区委宣传部、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相关工作人员
职 责:1.负责及时掌握有关舆情动态,做好舆情收集、分析、报告和引导工作;2.继续做好区政府网站“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监督”专题重大信息稿件的转载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工作;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追责问责组
组 长:韩建海 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
副组长:张宪辉 区纪委区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
蒋安利 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纪检组长
联络人:闫少波 区纪委区监委七纪检监察室干部
成 员:区纪委监委、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纪检组相关工作人员。
职 责:1.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对符合问责条件的实施问责;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李 岩 区政府办副主任
副组长:楚玉风 区财政局副局长
刘 东 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调研员
联络人:区政府办工作人员
成 员: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
职 责:1.负责协调落实相关工作组人员办公设备、食宿和车辆等经费保障工作;2.负责其他应急性后勤保障工作;3.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络机制
为配合保障好生态环境部对我区的强化监督帮扶工作,确保生态环境部工作组与我区衔接有序、运转正常高效,设立我区联络机制。
由区政府副区长聂文斌担任总联络人,牵头负责本辖区强化监督帮扶工作的总体对接、重要事项协调、整体配合保障等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副局长江志军担任督查联络员,负责本辖区强化监督帮扶工作的协调对接、指挥调度、处理拒绝检查和群众阻挠、上访等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岩担任应急保障联络员,负责来我区强化督查组的后勤保障统筹协调及应急事项协调处置工作。
四、工作重点
按照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方案》实行包保到区、定点帮扶的工作方式要求,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重点主要包括强化监督和帮扶两个方面:
强化监督内容:一是排查发现问题。每轮次成立1个中心组和10个普通组。普通组在中心组统筹协调下,对照《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治理攻坚方案规定的各项任务清单开展全面排查工作。二是核查问题整改情况。强化监督帮扶工作组对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督促整改到位。三是摸排攻坚任务进展情况。对散煤“双替代”改造(煤改气、煤改电)、“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改造与淘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帮扶工作内容:一是加强宏观指导。组织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攻关小组开展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定期对攻坚任务进展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研判。二是提出建议。针对区域性问题、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提出工作建议,优化污染治理方案。三是帮助解决问题。开展政策解读,对企业反映的技术困难和政策问题开展现场帮扶,帮助企业解决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五、工作模式和流程
生态环境部将按照“排查问题清单,交办政府落实责任,核查清单促落实”工作模式,实行“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工作法。工作组根据《行动计划》和重点区域秋冬季大气治理攻坚方案规定的各项任务清单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上报生态环境部,经生态环境部审核后符合问题认定标准的,下发市级梳理汇总,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清单由市级转交区政府予以确认。对问题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经确认无异议的问题,将通过督办函方式交办区政府,由区政府限期上报整改方案并督促整改。生态环境部将对督办问题全部拉条挂账,定期开展整改情况核查,对突出问题和整改不到位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开展量化问责,逐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此次国家对汾渭平原在内的重点区域开展强化监督定点帮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打赢蓝天保卫战重大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是集中解决重点区域突出大气污染问题的有效手段。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此次强化监督定点帮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严肃对待,精细工作,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务必认清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严格责任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行业牵头、属地管理”原则,各司其责,狠抓落实。各街办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对本辖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采取强有力的举措开展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务必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交办问题高标准整改到位;区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行业牵头抓总职责,严格按照责任分工抓好本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组成强有力的督查和督办队伍,扎实推进交办问题的督办整改工作;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组长的调配,24小时保持联络畅通,坚决完成各项配合保障任务,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制度和八项规定。
(三)强化配合保障
按照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督帮扶方案要求,强化监督帮扶工作组的工作经费(往返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租车费)由生态环境部统筹安排。各街办及相关单位要做好配合保障工作及宣传工作,认真做好强化监督帮扶工作的协调对接工作,及时提供各类资料、档案和清单,在工作组调查重点问题和遇到特殊情况时积极给予配合,及时处理拒绝检查和群众阻挠、上访等问题,确保强化监督帮扶工作顺利进行。区强化监督定点帮扶配合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原则上无节假日,原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适当安排轮休或换休。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