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碑林区幸福林带安置房源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三学街和小雁塔片区改造作为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按照市政府安排,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幸福林带东方厂市储备土地范围内解决集中建设安置房源用地问题。为加快推进幸福林带安置房源建设工作,现成立碑林区幸福林带安置房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 珩 区政府副区长
惠 鸣 区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李 岩 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姜芬蕾 区发改委主任
刘 娜 区财政局局长
张 庆 区住建局局长
庞鸿飞 区城管和执法局局长
吴红鹰 区国资局局长
李 栋 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冯沅林 区城棚改事务中心主任
郭 健 区特色街区和总部楼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张冀瑞 长安路中央商务区管委会主任
孙 浩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碑林分局局长
江志军 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赵红星 柏树林街道党工委书记
毕美康 长安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 鑫 长安路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幸福林带安置房源建设工作,研究决定安置房源建设的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长安路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由张冀瑞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黄鑫同志兼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负责协调各部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协调解决有关具体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小组议定和交办事项,并督促代建主体全力推进安置房源建设工作。其他各相关责任单位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共同推动幸福林带安置房源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王彤 联系电话:13289833781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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