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碑林区社区教育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工作变动,区政府决定对碑林区社区教育工作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社区教育工作委员会成员如下:
组 长:侯学东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鄢清政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冯 洁 区教育局局长
成 员:李原渊 区委网信办主任、团区委书记
赵咸宁 区委老干部局局长
马红绪 区残联理事长
徐龙珠 区妇联主席
王小瑞 区科技局局长
宋 蓓 区民政局局长
柏敬宾 区司法局局长
刘 娜 区财政局局长
唐战玺 区人社局局长
徐 琳 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局长
杜国荣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赵红星 柏树林街道党工委书记
赵 权 长乐坊街道办主任
韩海若 南院门街道办主任
党江林 东关南街街道办主任
王国荣 太乙路街道办主任
戴 微 文艺路街道办主任
毕美康 长安路街道办主任
杨赞毅 张家村街道办主任
贾众怀 公安碑林分局副局长
江志军 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副局长
邓 铿 区教育局副局长
何 明 区委党校(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长
社区教育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局长冯洁同志兼任,副局长邓铿同志担任副主任。
附件:碑林区社区教育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解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5日
附件
碑林区社区教育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解
一、社区教育工作委员会职责
社区教育工作委员会职责:制定区社区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领导并协调全区社区教育工作,整合全区社区教育资源,指导规范社区教育工作,表彰社区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落实社区教育经费。
二、社区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解
区教育局:整合社区教育资源,积极向社区开放学校教育资源,建立健全社区教育组织机构,制订社区教育实施方案,组建社区教育师资队伍,开展社区教育的各类活动。
区民政局:完善社区教育服务场所,配合区教育局对社区干部进行培训,协调并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教育活动。
区财政局:将社区教育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落实社区教育专项经费,加强社区教育经费的监督和管理。
区人社局:协调支持社区失业人员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工作。
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协调各类文化体育资源,为社区开展科学健身活动和教育指导服务。组织公共文化资源向社区开放,帮助社区建立图书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宣传社区教育的典型事例。
区卫生健康局: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向社区居民普及健康教育知识。
区科技局:向社区开放科技资源,指导社区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向社区提供科普教育方面服务。
区司法局:深入社区、学校等,面向社区居民、外来人员和青少年做好普法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法制进社区”活动,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公安碑林分局:面向社区居民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安保意识,为社区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
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面向社区居民和学校进行环保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社区居民和青少年的环保意识。
区妇联:开展妇女教育家庭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社区妇女的道德、法律、文化、礼仪素养。
团区委:配合支持社区进行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支持公益志愿者队伍进社区开展社区教育与服务工作,协调整合青少年教育培训资源向社区开放。
区残联: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养自主创业人员,为社区推荐创业培训教材。
区委党校:配合区社区教育学院开展社区教育工作,为社区教育提供场地支持。
区委老干部局:办好区老年大学,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教育工作,配合支持区社区教育学院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社区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社区教学点开展社区教育活动,统计并上报社区教育相关数据。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