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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根据《西安市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区政府决定调整碑林区关于西安市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组   长:卢光文  区长

副组长:王宏联  常务副区长            

           侯学东  副区长

           鄢清政  区政府办主任

           柏敬宾  区司法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残联、公安碑林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局、区经济贸易局(交通运输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投资合作局、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和健康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区信访局、区医疗保障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区特色街区和总部楼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区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碑林科技产业管理办公室、环大学创新产业带管委会、长安路中央商务区管委会、东关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区基投公司、消防碑林大队、碑林区税务局、国土碑林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碑林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交警碑林大队及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区法院、区检察院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司法局局长柏敬宾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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