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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西安市碑林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西安市碑林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根治欠薪工作问题整改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督导检查,构建高效运行的组织领导体系,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区政府决定成立碑林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程  默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唐战玺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赵  磊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政府新闻办主任

田   静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王远淑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张庆安  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牛健力  区检察院纪检组长

贾众怀  区公安局副局长

韩   伟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   任  区司法局副局长

姚京辉  区财政局副局长

姚曼丽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建峰  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副局长

冯   军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赵亚琴  区审计局副局长

罗同生  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

董国华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红缦  区统计局副局长

吕   贇  区信访局督察专员

姚建平  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副主任

肖帅龙  南院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袁继东  柏树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高   慧  长乐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洪武  东关南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梅省来  太乙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   耀  文艺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卫  长安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孙   强  张家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姚曼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我区根治农民工工资工作方案及措施、工作安排、督查方案等文件、组织开展工作调研、专项活动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以领导小组成员为主,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三)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联席会议同时终止。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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