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西安市碑林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根治欠薪工作问题整改方案》,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督导检查,构建高效运行的组织领导体系,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区政府决定成立碑林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程 默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唐战玺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赵 磊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政府新闻办主任
田 静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王远淑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张庆安 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牛健力 区检察院纪检组长
贾众怀 区公安局副局长
韩 伟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 任 区司法局副局长
姚京辉 区财政局副局长
姚曼丽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建峰 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副局长
冯 军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赵亚琴 区审计局副局长
罗同生 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
董国华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红缦 区统计局副局长
吕 贇 区信访局督察专员
姚建平 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副主任
肖帅龙 南院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袁继东 柏树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高 慧 长乐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洪武 东关南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梅省来 太乙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 耀 文艺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 卫 长安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孙 强 张家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姚曼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我区根治农民工工资工作方案及措施、工作安排、督查方案等文件、组织开展工作调研、专项活动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以领导小组成员为主,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三)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联席会议同时终止。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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