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政办发〔2020〕11号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碑林区关于推进文化馆总分馆制
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
按照《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发改委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文广新联发〔2018〕8号)的要求,我区制定了《碑林区关于推进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5日
碑林区关于推进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方案
按照省文化厅《关于开展县域文化馆总分馆制工作通知》(陕文公共〔2017〕18号)和《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发改委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文广新联发〔2018〕8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五个扎实”的要求,以中央两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以及省、市两办出台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为指导,以区、街办为基本单位,以社区为重点,坚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突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效能。通过建立文化馆总分馆体系,加快我区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享受公共文化的权益。
二、工作目标
(一)主要内容。
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六个统一:
1.标识统一。西安市碑林区文化馆加挂:“西安市碑林区文化馆总馆”标识。街道分馆加挂:“西安市碑林区文化馆XX街办分馆”标识;服务站点加挂:“西安市碑林区文化馆XX街办分馆馆外服务点”标识。
2.服务网点统一。充实区文化馆人、财、物力量,通过紧密联动符合条件的文化场馆打造直属分馆,承担区文化馆免费开放相关职能,达到等级标准。通过紧密联动社区文化服务中心、非遗保护基地、企事业单位,打造区文化馆服务站点,派出专业人员入驻并指导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开展。
3.服务标准统一。按照国家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标准,各级功能设置、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服务考核、开放时间等,制定统一标牌上墙公布。
4.数字服务统一。在全区范围内建立网上指挥、服务、协调、调配平台,开展数字化服务,达到资源共享。
5.效能评估统一。依照《陕西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陕西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服务效能考核办法》规定,成立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专家评估小组,统一对总馆、分馆、服务点的工作情况进行效能评估。
6.上挂下派统一。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组织专业人员下派到各分馆担任分馆馆长、业务副馆长或分馆长助理、辅导员,各分馆负责下辖服务点业务员的下派工作,并实行分片负责制,监督管理基层服务点。
(二)建设标准。
1.文化馆分馆的场馆以原有的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依托,设施、设备、人员按照《陕西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配置,有条件的街办吸收本地区热心于公共文化事业的社会力量和个人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立1-2个依靠社会力量的服务联盟式的文化馆分馆制体系,形成特色,予以示范推广。
2.社区服务点,以省、市、区级命名的文明社区为重点,优化配置,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各分馆选择2-3个条件较好,热爱群众文化事业的个人在采取自愿的原则下将自己的场地、房屋提供给社区作为基层服务点使用,开展服务,结合基层公共服务综合设施建设,整合闲置资源,在社区统筹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因地制宜配置文体器材。
三、实施步骤
(一)筹划准备阶段(2020年4月前)。按照文化馆总分馆制标准,制定工作目标。
(二)组织动员阶段(2020年4月)。组织各街办分管领导、相关工作人员及文化专干参加培训,学习总分馆制相关文件。
(三)开展调研阶段(2020年5月-7月)。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对全区开展总分馆制工作进行梳理调研,为后期工作推进做好准备。
(四)具体实施阶段(2020年8月-11月)。整合各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社区的文化服务功能,制定“六个统一”的工作牌、制度牌等,公布上墙,按照总馆的统一服务标准开展业务工作。
(五)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12月)。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组织专业人员对总分馆的建设情况进行考核,横纵对比,推广经验,发现不足,及时查漏补缺,对执行较好的街办予以一定奖补,对存在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西安市碑林区文化馆总分馆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考核办、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和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局长兼任,负责整体工作的协调推进。
(二)经费保障。设立西安市碑林区文化馆总分馆制试点工作专项资金10万元,并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将各街办、社区的文化专项经费进行统一调配,统一使用,保障总分馆制体系的正常运行。
(三)人员保障。确保街道基层文化服务中心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员从事公共文化服务;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选派1名专业人员对各分馆业务进行指导。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业务能力培训等方面向分馆和服务点工作人员倾斜。
(四)制度保障。一是文化馆负责制定总馆分馆制从业人员岗位职责、规范、守则。二是建立例会制度,总馆负责每季度召开例会一次,研究、策划全区总分馆制工作,主要解决体系运行、资源整合等问题;每年召开1次以上扩大会议。三是建立管理与效能考核制度,制定目标岗位责任制,确保三级服务网络上传下达,发挥服务体系的整体联动优势,资源共享优势,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文化馆总分馆制是我区贯彻落实省、市两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创新举措。各街办、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明确主体责任,安排专人抓好工作的落实,通过建设试点、分批推行等方式推动总分馆制全面建立,完善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二)强化运行保障。各街办、相关单位要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要确保人员、经费到位,充分整合区文化馆和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服务中心、驻地单位等资源,对辖区基本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给予支持,实现区域内的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提高。
(三)注重宣传提升。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注重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利用现代新媒体手段开展多方位宣传,推动我区文化馆总分馆制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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