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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碑林区2020年度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碑林区2020年度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碑林区2020年度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


碑林区2020年度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实施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50号)要求,确保全区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工作任务如期完成,推动全区机动车污染排放治理及空气质量持续向好。按照《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修订版)》(市政发〔2018〕56号)以及《西安市促进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补助暂行办法》(市政办发〔2018〕125号)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2018、2019年提前完成轻微型柴油货车和老旧燃气车三年淘汰任务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重中型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全面完成我区2020年度剩余1047辆重中型车辆淘汰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淘汰工作顺利完成,区政府决定成立高排放老旧车淘汰更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殷 浩 副区长

副组长:李 岩 区政府办副主任

赵玉虎交警碑林大队大队长

成 员: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经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碑林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交警碑林大队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警碑林大队,办公室主任由交警碑林大队副大队长刘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安监中队中队长刘密群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交警碑林大队牵头,区经贸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根据工作需求各安排工作人员配合相关工作,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指定一名联络员协助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区高排放老旧车淘汰更新工作的安排部署,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定期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工作会议。

三、工作任务分工

按照省市文件和市政府通知要求,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完善责任清单,健全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认真监督落实,制定各自行动计划,充分履职,做好劝导、宣传和推进淘汰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交警碑林大队:负责对接市高排办,梳理任务推进情况,牵头落实重点高排放老旧车的查询、锁定、查封、联系,引导任务车辆办理报废业务;办理淘汰老旧车的注销登记业务;办理淘汰数据分发和核准工作业务;严控目标任务内车辆的车驾管业务办理,督促任务车辆提前淘汰报废;充分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功能从严处罚违规车辆,利用全国信息系统查询目标车辆运行轨迹,提供车辆动态信息。

(二)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负责联系西安市机动车排气监督监测中心协调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站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尾气检测;加大对路面车辆尾气排放的检查力度;建立健全打击超标排放多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工作机制,严厉查处超标排放行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人配合交警碑林大队开展老旧车淘汰工作。

(三)区经贸局:负责营运性质的企业(单位)公户高排放老旧车的提前淘汰工作,切实加强辖区内营运高排放老旧车的道路运输资格许可证管理,将重、中型高排放老旧车的淘汰工作与企业的许可、运输资格审验和运力新增挂钩,加大压力传导,确保营运车辆淘汰更新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建筑垃圾清运企业名下的高排放老旧车淘汰工作。禁止高排放老旧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参与辖区工地营运;严控名下有高排放老旧车的企业参与营运,加快高排放老旧建筑垃圾清运车淘汰进度。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专人配合交警碑林大队开展老旧车淘汰工作。

(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接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做好全区物流货运、搬家服务等市场的管理,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督促参与市场经营的部门单位严控高排放老旧车的使用。

(六)区财政局:负责拨付专项资金,做好淘汰工作后勤经费保障。

(七)公安碑林分局:负责配合各单位做好目标任务车辆及相关人员的信息深度核查和维稳工作。

(八)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私户高排放车辆安排专人协助做好淘汰更新政策入户讲解工作,动员老旧车所有人尽快完成淘汰报废手续,确保将本辖区的高排放老旧车辆淘汰按时“清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大力度,分类推进。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摸排、先易后难、先近后远的原则,针对任务清单中的重、中型高排放老旧机动车开展提前淘汰工作。

根据前一阶段工作经验,对联络方式明确的任务对象要积极地开展动员工作,最短时间内见人见车完成淘汰报废流程;对因车辆交易未办理过户登记、联系方式错误等原因造成车辆、人员失联的,由公安碑林分局配合交警碑林大队等各相关单位,通过联系协调三大通信运营商、保险公司和查询户籍等多种方式,穷尽工作方法寻找线索进行联系,必要时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成员部门抽调专人成立专项工作组,外出寻找,通过上门走访做工作等方式逐一落实淘汰工作。

(二)锁定目标车辆档案信息,提高告知与路面违法纠处力度。交警碑林大队负责对进入环保局网站对外公示需进行淘汰的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档案进行先期锁定处理,避免机动车所有人在不了解淘汰补贴政策的情况下审验机动车而带来经济损失。主动联系机动车所有人告知相关政策信息,动员完成提前淘汰报废工作。对明确无意向提前报废要求解锁的,由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引导前往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尾气排放达标的予以解锁。

(三)强化综合管控力度,做好运营车辆各类资质证明的前置审核。区经贸局、区城管执法局要结合国家针对重、中型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的工作要求,减少高排放车辆参与运营生产的比重,压缩使用空间,在办理各类资质证明手续时引导前往市生态环境碑林局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尾气排放不达标的一律不予办理,同时督促目标车辆尽快完成淘汰报废流程。对于坚持使用淘汰范围内高排放老旧机动车从事营运活动的企业要进行限期整改,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四)严把尾气检测关口,严格落实源头管控工作要求与措施。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按要求严格把控机动车尾气检测关口,从源头压缩高排放老旧车使用空间,倒逼其尽快淘汰车辆。增强完善机动车尾气检测设备、场地和人员配置,对前去进行尾气检测的淘汰目标车辆做好引导,并出具有效地检测结果用以交警碑林大队、区经贸局及区城管执法局开展后续工作。

(五)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努力提高群众环保意识与认知。各单位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各类资源开展关于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工作的宣传工作,从环境保护的意义、高排放车辆淘汰工作的重要性以及淘汰更新补贴标准、淘汰更新办理流程等方面进行宣传普及,提高群众的认知与认可程度。同时对于各单位在此项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优秀事迹等及时进行跟踪宣传。

(六)落实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强化协作共同推进工作进程。碑林区高排放老旧车淘汰更新工作全体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要求明确工作职责,认真落实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加强合作,互相配合,攻坚克难,齐抓共管,不断加快推进此项工作进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高排放老旧车更新淘汰是省、市党委政府铁腕治霾、保卫蓝天的重要举措,各级领导关注、事关民生福祉。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底线思维,增强紧迫感、责任心,深刻认识淘汰更新工作的严峻性和艰巨性。要对标任务目标、时间进度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岗位职责,狠抓工作落实,稳步推进攻坚,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推广,改进工作方式。各成员单位要以省市下发的文件为依据,加大对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和自媒体等渠道向群众宣传各项政策,提高人民群众对铁腕治霾工作和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的知晓率和认知率。

(三)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联勤联动。要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建立反应迅速、务求实效的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做到多点联动、无缝衔接,形成整体合力,确保我区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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