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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碧水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改善全市和辖区水生态环境质量,依据《陕西省碧水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和《西安市碧水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结合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底,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6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考核要求;4个纳入国家考核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其他重点河流断面(护城河碑林段、兴庆湖、长乐潭)水质达标。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持续推进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继续开展“一河两湖”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加强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提升污水收集能力和水平。继续开展完善市政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混接点改造工作,加强日常检查,做到发现一处、改造一处。

(三)持续提升水环境风险防范水平。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以及运输次生环境风险防控,完成上级下达的防汛工作以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四)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整治。深入开展辖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对新发现的黑臭水体协调相关主管单位加快治理,确保每半年向社会公开治理进展。

(五)严格水资源管理。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全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严格取、用水单位用水定额管理,做好2022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总量控制任务。

(六)加强水资源利用。促进工业节水,大力推广先进节水工艺和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加强再生水利用。积极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区,再生水分散式用量达到年度目标任务以内。

(七)积极打造美丽河湖。根据陕西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评选活动要求,强化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示范引领,持续推进河湖生态环境治理改善,推动形成制度设计与实践创新有机结合的工作体系,使人民群众感受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治理成效。

(八)加强医疗废水管控。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提高污染治理能力。2022年底前,传染病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应完成满足污水处理需求的设施建设。医疗机构建成投运前要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应急收集设施(或化粪池)、临时性污水处理设施等,杜绝医疗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加强对医疗机构污水排放的环境执法监督工作,医疗机构应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并依法开展自行监测。

(九)落实流域区域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作用,按照“一河一策”,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实施《西安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补偿实施方案》,进一步夯实属地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四、执行标准

1.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上级政策文件

《西安市碧水保卫战2022年工作实施方案》

3.执行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附件:图解-西安市碧水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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