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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蓝天保卫战 2022 年工作方案-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蓝天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市政办发〔2022〕18号)(后附图解),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我区空气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聚焦秋冬季PM2.5污染,持续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聚焦夏季臭氧污染,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在用车辆管理,突出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持续推进老旧车辆淘汰,加快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着力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巩固“十三五”空气质量改善成果,完成省、市考核指标。

三、重点内容

(一)推进产业结构优化保障专项行动

1.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按照西安市2022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推动落后产能淘汰。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铝冶炼、煤化工和炼油等产能和产量。

2.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国家及省、市级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等要求,深入开展我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化工、石化、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

3. 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强“两高”项目动态监控,严格落实能耗“双控”、产能置换、污染物区域削减、煤炭减量替代等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制度,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

(二)实施重点行业升级提标专项行动

1.配合西安市落实扩大重污染天气行业绩效分级和应急减排实施范围,有针对性拓展应急减排实施范围。

2.持续开展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评定。鼓励企业自主升级,整体提升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水平,形成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良好氛围。

3.推进重点精准减排和绩效分级差异管控。组织企业完善重污染天气“一企一策”应急减排方案,持续推进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完善差异化管控机制。

(三)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1.强化 VOCs 无组织排放整治。全面排查含VOCs 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敞开液面以及工艺过程等环节无组织排放情况,对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的开展整治,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2.开展简易低效VOCs治理设施清理整顿。对照排查整治清单,全面梳理VOCs治理设施台账,分析治理技术、处理能力与VOCs废气排放特征、组分等匹配性,对采用单一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以及非水溶性 VOCs废气采用单一喷淋吸收等治理技术且无法稳定达标的,加快推进升级改造,严把工程质量,确保达标排放。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3.开展夏季VOCs污染专项治理。以PM2.5、O3协同控制为主线,制定并实施VOCs污染治理方案,多措并举,全面改善空气质量。

(四)推进清洁能源优化保障专项行动

1.持续推进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按照《西安市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坚强电网攻坚方案》,加快推进电网发展规划项目建设。

2.持续推进锅炉综合整治。一是,督促集中供热企业加强燃气锅炉维护保养。二是,组织锅炉执法检查。对运行的燃气锅炉,开展大气污染排放执法检查,发现问题依法查处,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五)推进运输结构优化保障专项行动

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一是,在重点路段、区域对柴油车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抽测路检路查。每月开展联合检查不少于12次,检查机动车数量不少于400辆次。二是,对燃气货车污染控制装置安装、尾气排放达标情况等开展执法行动,完善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模式,形成部门联合执法常态化路检路查工作机制。

(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1.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一是,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管控,不符合第三阶段和在用机械排放标准三类限值机械限制在控制区内使用。二是,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检抽测力度,制定年度抽检抽测计划,对部分机械进行排放测试,比例不得低于20%,基本消除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

2.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发展。一是新增或更新的3吨以下叉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二是,按照全市统一要求部署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淘汰工作,鼓励淘汰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具备条件的可更换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的发动机。

(七)开展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1.推进建筑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一是,2022年底,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70%、装配式建筑占比不低于30%。二是,严格建筑垃圾清运作业项目施工扬尘监管,建立动态管理清单,在工地公示具体防治措施及负责人信息,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全面落实“七个到位”要求。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移交,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体系,情节严重的实行信用惩戒。三是,严格在建工地施工扬尘监管,建立动态管理清单,在工地公示具体防治措施及负责人信息,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实行信用惩戒。四是,持续推进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按照更新后的《西安市2022年重点扬尘污染源名录》,督促未安装扬尘监测设备的工地,限期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联网。五是,依托扬尘在线监测系统,提升工地扬尘监管能力,实现对重点扬尘源的24小时全天候监控,通过预警提醒、督促整改、全面考核、严格惩处机制,全面提升我区工地扬尘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六是,严格易产生扬尘运输车辆监管,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砂石运输车辆落实密闭运输要求,防止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及扬尘问题。七是,加强施工扬尘监管执法,对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2.强化道路扬尘管控。一是,加大道路扬尘防控力度,积极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大工地出入口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5%。每日清扫不少于1次,重点路段每日清扫不少于3次。按照道路清扫保洁标准,逐月开展检查考核。二是,加强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建立责任清单,实行重点路段领导包抓制。三是,加强渣土车扬尘管理,推进渣土车车轮、底盘和车身高效冲洗,保持行驶途中全密闭,避免抛洒。四是,加强道路两侧裸土、长期闲置土地绿化、硬化。

3.强化降尘量控制。细化降尘量控制要求,探索实施各街道办事处降尘量监测排名,完成月度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考核要求。

(八)实施面源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1.加快推进露天焚烧综合治理。切实加大垃圾、树叶、杂物露天焚烧查处力度,重点区域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重点时段开展专项巡查,严防因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

2.深入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一是,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和定期维护。配合试点实施餐饮油烟治理设施第三方运维管理、在线监控。二是,加大油烟超标排放、违法露天烧烤等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

3.严控不文明祭扫行为。加强宣传引导,有效管控殡葬服务机构纸扎物品的焚烧行为,积极倡导市民文明祭祀。

4.扎实推进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打击非法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5.综合治理恶臭污染。对涉及恶臭气体排放的重点行业以及垃圾、污水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等加大治理力度,因地制宜采取脱臭措施;探索实施恶臭投诉集中的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实时监测预警。

(九)开展监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1.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第二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问题,加大检查督办力度,确保高质量整改到位。

2.强化大气环境执法监管。围绕冬季PM2.5治理、夏季O3污染防治等重点任务,加大执法帮扶包抓力度。

3.强化油品储运销监管。组织开展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系统专项检查工作,确保达标排放。对汽车罐车密封性能定期检测,严厉查处在卸油、发油、运输、停泊过程中破坏汽车卸车密闭性的行为。

4.强化黑加油站点攻坚。对黑加油站点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严防“死灰复燃”。

5.强化油质监管。配合开展油品质量检查,配合西安市对全区加油站销售的油品进行监督抽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6.强化主要污染排放总量减排。制定污染排放总量减排年度实施方案,建立最严格的污染物排放许可,积极推进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和主要污染排放总量减排,完善重点减排工程调度、通报、考核制度。

7.全面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巩固固定污染源许可全覆盖,加大对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的检查处罚力度。

四、执行标准

1.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上级政策文件

《西安市蓝天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

五、关键词诠释

挥发性有机物(VOCs):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包括非甲烷烃类(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等)、含氧有机物(醛、酮、醇、醚等)、含氯有机物、含氮有机物、含硫有机物等,是形成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的重要前体物。

六个百分之百:施工区域100%标准围挡、裸露黄土100%覆盖、施工道路100%硬化、渣土运输车辆100%密闭拉运、施工现场出入车辆100%冲洗清洁、建筑物拆除100%湿法作业。

七个到位:出入口道路硬化到位、基坑坡道处理到位、冲洗设备安装到位、清运车辆密闭到位、拆除湿法作业到位、裸露地面覆盖到位、拆迁垃圾覆盖到位。

附件:图解-西安市蓝天保卫战2022年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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