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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人社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立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利用碑林区政府门户网站、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121条。其中发布组织机构5条、通知公告21条、人事信息5条、财政资金信息7条、就业供求10条、社会救助5条、政策措施12条、就业创业47条、社会保险8条、法治政府建设1条,涉及全局业务工作、上级视察、执法检查、会议活动、事业单位招考情况、就业领域救助、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免费职业培训等。处理群众网上投诉和咨询共35条,办结率达到100%,没有群众提出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够强,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培训教育力度,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西安市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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