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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局各项决策部署和我局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环评审批等重点业务信息;公开机构设置、财政预决算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碑林分局通过碑林区人民政府、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受理依申请公开件1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件,占总信息申请的100%,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市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批制度,按要求填写《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批单》,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查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0000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100000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

100000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1001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人员工作水平、信息内容质量等方面还有待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2024年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培训学习。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能力培训,确保够熟练掌握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处理和答复等各项功能。

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切实保证公开的信息质量和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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