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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投资合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碑林区投资合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碑林区投资合作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信息内容,创新工作形式,提高工作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发布和更新信息共42条。其中,涉及机构概况的信息1条,包括领导介绍及分工、部门职能等;涉及部门预决算的信息2条,包括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等;涉及碑林区投资合作局工作动态的信息39条,包括碑林区投资合作局日常工作信息、工作亮点等。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科研 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4 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一定成效,但持续优化工作的过程中,也发现尚有可提升之处。一是在信息传播渠道布局上,目前政府网站承载了较多公开内容,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的传播活力还有进一步挖掘的空间。二是在政策解读工作中,当前以文字表述为主的解读形式,在对政策背景、目的等要素的诠释丰富度上还有提升余地,政策传播的效果还存在进一步优化空间。

改进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已积极开展改进工作。一是强化新媒体平台建设,制定新媒体运营计划,将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频率提升至每周3次,定期开展政策话题讨论,增强与公众互动性。二是优化政策解读工作,由专人负责,围绕政策背景、目的、执行要点等,采用图文图解、动画视频、案例分析等多样化形式解读,同时建立解读内容审核机制,确保解读准确、深入,提升政策传播效果。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区投资合作局未出现因申请人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碑林区投资合作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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