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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政府2009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要求,碑林区200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由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1月25日止。本报告电子版2010年1月15日后可在碑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和下载。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碑林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深化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提升执政能力为目的,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全面打造阳光政府形象,实现了政府管理规范透明,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继续加强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全区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和联席会议,听取各街道和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了解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听取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了行政效率。在区政府办公室,制作悬挂了西安市碑林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在区档案馆、政务大厅,制作悬挂碑林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牌子;在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制作悬挂了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牌子,方便了群众查阅所需政府信息。制定印发了《碑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对照考核细则,经常深入街道办事处、部门、社区检查了解各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人员设备配备和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保障了全区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及程序,高度重视信息保密审核,防止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权利人不同意公开或行政机关认为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信息泄露。

(二)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目录修订工作。切实加强对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工作部门、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区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组织专人,精心安排,狠抓落实,认真对区政府和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核实和修订,共修订各类公开信息事项1000余项,全区信息公开目录体系不断完善。特别是今年,碑林区各街道办事处和政府相关部门多次组织指导社区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梳理社区信息公开目录和服务事项,截至目前,全区社区梳理公开各类服务事项2000余项。

(三)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阵地建设。碑林区把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不断完善网站功能和网上信息公开系统,为区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村和社区公开信息提供了窗口和平台。先后培训街道、部门、社区工作人员200余人次,熟练掌握了网上信息公开和维护工作,基本做到了网上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并及时对已经变化了的公开过的政府信息进行更新,保障了网上公开信息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利用碑政信息、碑林信息等信息专刊,利用西安晚报、西安日报等报刊、广播媒体,采取定期召开政府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公开发布有关城市改造、城市管理、财政收入、公益事业等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360余条。在街道、农村和社区,充分利用信息公开公告栏、电子屏幕和电子触摸屏,积极开展劳动就业和再就业、低收入家庭保障、社区政务、村务等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居民群众了解相关信息,提高了居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区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社区和行政村,认真按照《条例》中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专刊、报刊、广播电视媒体和公告栏、电子屏、触摸屏等,共公开发布各类信息8000余条。其中,公开政府各类规范性文件、解读性文件和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公文共1200余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利用西安日报、西安晚报等报刊公开关于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等方面公告、拆迁信息共50余条。公开“十五”、“十一五”等发展规划、研究成果,各街道、各部门区域和行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规划计划的解读信息共130余条。

公开区政府年度财政预决算及执行信息,项目投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检查、招商引资、城市建设、公共卫生、公益事业信息,政府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管理信息,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等优抚政策落实信息,征地用地、拆迁补偿和各类社会救助信息共360余条。

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标准、收费信息35条,财政审计、债权债务、人事招录任免、政府采购、计划生育、各类应急预案、企业改制、承包、拍卖信息共530余条。

公开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依据、条件、期限、证明材料、表格下载等各类信息4000余条。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主动发布服务承诺等政府信息80余条。

公开全区社区各类服务事项2000余项。

在通过各种途径公开的所有信息中,未出现和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也未发现任何保密信息泄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为了确保社会公众查询政府信息渠道的畅通,碑林区专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栏目,公开了依申请公开办事流程,制作了全区统一的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可在网站上直接填报申请或下载填写申请。明确将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工作部门行政办公室确定为本级政府和各单位的依申请公开受理部门,将受理部门的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在网上进行了公开,安排专人受理依申请公开各类事项。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00余件,其中当面申请700件,占77.8%;网上提交表单申请3件;信函、传真申请5件;电话等其它方式申请100件,占12.8%。在90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有900件,其中“同意公开”的860件,占95.6%;“同意部分公开”的10件;“不予公开”的5件;“信息不存在”的30件,占5%;“非本单位”的13件,占1.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2件,占0.2%。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公开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度,全区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09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来看,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时效性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2010年,碑林区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认真对照《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继续加强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是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区新闻办和各单位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通过多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下大力气抓好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三是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严肃纪律,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和改进工作,切实保证公开的信息质量和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切实督促各单位充分利用政府网站这一平台,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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