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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关于拟同意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综合保障中心医务室注销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同意1家医疗机构注销,现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综合保障中心医务室

医疗机构执业地点:西安市雁塔北路中段118号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胡晓锋(葛彩侠)

医疗机构类别:医务室

医疗机构服务对象:内部

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全民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医疗机构床位(牙椅):0张(0台)

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公示时间: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9日

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者,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反映。信函时间以寄件的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

联系电话:029-89625704 传真:029-89625386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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