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同意1家医疗机构注销,现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综合保障中心医务室
医疗机构执业地点:西安市雁塔北路中段118号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胡晓锋(葛彩侠)
医疗机构类别:医务室
医疗机构服务对象:内部
医疗机构所有制形式:全民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医疗机构床位(牙椅):0张(0台)
医疗机构经营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公示时间: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9日
与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存在利害关系者,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反映。信函时间以寄件的邮戳为准,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
联系电话:029-89625704 传真:029-89625386
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30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