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
关于西安市碑林基础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命监事会成员请示的批复
西安市碑林基础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西安市碑林基础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任命监事会成员的请示》(碑基字〔2017〕10号)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任命:
王 继 西安市碑林基础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兼职工代表;
郭晓敏 西安市碑林基础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兼职工代表;
刘 伟 西安市碑林基础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张金芳 西安市碑林基础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王攀峰 西安市碑林基础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特此批复。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7日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