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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 关于西安市第三中学南校区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采用PPP模式建设实施的批复

区教育局:

你单位《关于西安市第三中学南校区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采用PPP模式建设实施的请示》(碑教字〔2018〕37号)收悉。经研究,现将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西安市第三中学南校区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实施。

二、同意授权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作为西安市第三中学南校区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的实施机构。你单位应严格按程序推进项目建设,强化项目监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持续安全运行。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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