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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 关于西安市碑林区特色街区有机更新项目 采用PPP模式建设实施的批复

西安市碑林区特色街区建设管理办公室:

你办《关于西安市碑林区特色街区有机更新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实施的请示》(碑特街办发〔2018〕2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西安市碑林区特色街区有机更新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实施。

二、同意授权西安市碑林区特色街区建设管理办公室作为西安市碑林区特色街区有机更新项目实施机构。你办应严格按程序推进项目建设,强化项目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持续安全运行。

特此批复。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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