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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西安市碑林区甲醇汽车产业发展 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推进我区甲醇汽车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工作,区政府决定成立碑林区甲醇汽车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卢光文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王宏联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程默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刘志耀 公安碑林分局政委

鄢清政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唐战玺 区发改委主任

何明 区科技局局长

闫丹杰 区财政局局长

王从兵 区建住局局长

刘春杰 区安监局局长

庞鸿飞 区中小企业局局长

岳启华 区物价局局长

吕益敏 区交通局局长

江志军环 保碑林分局副局长

孙浩 规划碑林分局局长

李经纶 国土碑林分局党委书记

杨琳 工商碑林分局副局长

赵普庆 质监碑林分局局长

韩海若 南院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珩 柏树林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永强 长乐坊街道办事处主任

党江林 东关南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国荣 太乙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戴微 文艺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畅余 长安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小哲 张家村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面领导和推进全区甲醇汽车的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等工作,统筹研究解决推广应用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办公室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中小企业促进局,办公室主任由庞鸿飞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中小企业促进局、区发改委、区交通局、质监碑林分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区甲醇汽车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全区甲醇汽车应用推广实施方案;负责分解、协调、督导甲醇汽车应用推广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按期完成;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任工作负责人自动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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