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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关于西安市碑林区八仙宫市民文化休闲广场项目采用PPP模式建设实施的批复

西安市东关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西安市碑林区八仙宫市民文化休闲广场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实施的请示》(东管字〔2018〕2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西安市碑林区八仙宫市民文化休闲广场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实施。

二、同意授权西安市东关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作为西安市碑林区八仙宫市民文化休闲广场项目实施机构。你委应严格按程序推进项目建设,强化项目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持续安全运行。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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