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你单位《关于对〈碑林区智慧社区PPP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批复的请示》(碑民办字〔2018〕6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碑林区智慧社区PPP项目实施方案》。请你单位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做好项目采购、项目执行等工作。
特此批复。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9日
浏览次数:次
区民政局:
你单位《关于对〈碑林区智慧社区PPP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批复的请示》(碑民办字〔2018〕6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碑林区智慧社区PPP项目实施方案》。请你单位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做好项目采购、项目执行等工作。
特此批复。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