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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碑林区生活垃圾清运及公厕运营管理项目出资代表的批复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

关于确定碑林区生活垃圾清运及公厕运营管理

项目出资代表的批复


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确定碑林区生活垃圾清运及公厕运营管理项目出资代表的请示》(碑城管字〔2018〕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西安奥秦实业有限公司作为碑林区生活垃圾清运及公厕运营管理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

请你单位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和项目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该PPP项目的后续工作,确保项目按期顺利实施。

特此批复。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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