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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 关于何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2019年3月2日区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和2019年4月4日区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何明同志任碑林区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长;

雷冬玲同志任碑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冯沅林同志任碑林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主任;

郭健同志任碑林区特色街区和总部楼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柴华同志任碑林区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毕美康同志任碑林区长安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唐战玺同志任碑林区行政学校副校长;

李娟同志任碑林区南院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鸣同志任碑林区经济贸易局调研员;

王从兵、马庆文同志任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调研员;

李晓霖同志任碑林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调研员;

王芳同志任碑林区卫生健康局调研员;

刘春杰同志任碑林区应急管理局调研员;

苏红瑛同志任碑林区审计局调研员;

周慧云同志任碑林区国有资产管理局调研员。

雷伯国同志任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研员。

免去:

赵咸宁同志碑林区行政学校副校长、区职工文化技术学校校长职务;

周建奇同志碑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远同志碑林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柴华同志碑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畅余同志碑林区长安路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赵文博同志碑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庆同志碑林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吴红鹰同志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刘娜同志碑林区行政学校副校长职务。

王华同志碑林区文艺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毕美康同志碑林区长安路街道办事处调研员职务。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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