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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关于陕AK2638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5·31”侧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

关于陕AK2638混凝土搅拌运输车“5·31”侧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陕AK2638混凝土搅拌运输车“5·31”侧翻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碑应急〔2019〕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事故调查工作符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和省市有关规定。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在《陕AK2638混凝土搅拌运输车“5·31”侧翻事故调查报告》中对“5·31”事故的原因分析和性质认定。

三、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事故处理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你局要督促相关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按照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措施认真抓好事故预防,强化安全监管,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特此批复。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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