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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批复

区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批<西安市碑林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请示》(碑应急字〔2023〕10号)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认为你局制定的《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符合省、市相关要求,符合我区实际,同意执行。

特此批复。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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