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街办、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基本盘、基本面,以防范遏制各类事故为重点,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在全市201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单项考核中,我区考核成绩位于13个区县中第四名。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先进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创优争先、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对照全区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规定,拟对2019年全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一、评选情况
今年年初,区安委办根据《碑林区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考核评估办法》(碑考办发〔2013〕5号)以及《碑林区201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对41家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了年度考核,并对各街办、有关部门推荐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进行了综合评定。会前,区安委办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征求了区纪委和区人社局意见,拟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在2019年度均无违规违纪等情况。根据考核评定结果,确定了5个先进街办(含市级表彰一名)、10个先进部门、17家先进企事业单位和46名先进个人(含市级表彰一名,具体名单见附件2),拟对上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以区政府名义进行通报表彰。
二、2019年度表彰情况
2019年市安委会对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未发放奖牌、奖金。结合我区实际,为进一步激励先进,区安委会拟对获得我区2019年度先进单位的4个街办、10个区级部门和17家企(事)业单位颁发奖牌,不再发放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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