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碑林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已经碑林区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6月21日起施行。现对《西安市碑林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民小康”,健康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着全民素质和民族未来。为全面推进“健康碑林”建设,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高质量通过省级评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二、制定的必要性
健康促进区建设是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区委、区政府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方针的具体实践。健康促进区建设以健康促进理论为指导,旨在发挥区委、区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政府部门、社会及个人承担各自的健康责任,提高人群健康水平,最终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制定的主要依据
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健康陕西2030”规划纲要》,按照《陕西省2021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健康促进县(区)建设方案》和《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安市2021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碑林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工作实施方案共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含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创建目标。
第二部分,创建时间安排。创建周期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创建启动阶段,第二阶段为全面建设阶段,第三阶段为自查提高阶段,第四阶段为考核评估阶段。
第三部分,工作内容。分为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体制机制、培训和能力建设、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健康促进综合干预和项目评估五个部分。
第四部分,组织管理。通过成立区级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区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组成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力地保障了创建工作的开展。
第五部分,有关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注重宣传,三是细化目标,四是强化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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