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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组织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通知》起草的背景

按照省、市政府相关要求,西安市碑林区消防救援大队代碑林区政府起草了《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组织的通知》,经区政府审核后,发布实施。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了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组织的基本架构和工作职责,并制定了包括会议制度、督导检查制度、考核制度、教育宣传培训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警示提示制度、约谈制度、消防档案管理8项制度。

三、《通知》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意见》及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措施》精神,防范化解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九小场所”等消防安全突出风险,着力提升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监管能力,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消防安全组织,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设立消防所,统筹协调火灾风险防控、消防队伍建设、灾害事故处置等工作,定期研究解决辖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小火亡人”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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