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林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公开报表
(具体见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西安市碑林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为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体育、文物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定全区文化、旅游、体育、文物事业发展战略,编制全区文化、旅游、体育、文物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以及与其他领域的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和文物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以及科技创新发展和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三)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程;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推进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旅游形象推广,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五)统筹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六)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及本土文化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指导、管理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对全区文物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全区文物资源调查;指导、监督全区文物保护、考古勘探、古建筑维修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博物馆业务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博物馆的宣传、科研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文物相关产业发展有关工作。
(八)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承办全区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统筹规划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九)负责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管理工作,制定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规划和措施,指导并开展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稽查工作。
(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一)负责本行业、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区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协调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协调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重点项目及园区(基地)建设,负责全区文化产业发展目标责任年度考核相关工作。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负责拟定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和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实施。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文化旅游体育工作全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核心示范区的奋斗目标,以不断满足地区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根本任务,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动力,务实发展,加快发展,创新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为全区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文旅融合发展要有新作为
1.全面推进文旅融合发展。贯彻落实区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积极推动文化旅游互融互促,建设“全景碑林”,积极落实促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方案》,全力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全力推动“文化+”“旅游+”,全面提升碑林文化旅游区域竞争力。
2.“四个一”推进文旅融合宣传推广。推广一句精准响亮的旅游宣传口号——“翰墨碑林·文化之城”;举办一项有影响力的文旅品牌节事活动——以四季旅游节庆活动为抓手,打造我区知名节庆活动品牌;设计制作一套精美的旅游宣传品——文旅明信片、折叠页、宣传册等;拍摄一部碑林区文旅融合宣传片。通过“四个一”全面树立碑林区文旅融合新形象,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
3.搭建“文化旅游”新媒体矩阵。借助“碑林旅游”微信公众号和“西安碑林旅游”微博平台,打造方便游客查询、咨询的文化旅游宣传服务平台。拓展微信公众号功能,增加VR全景拍摄,持续推出系列精美文案和研究文旅融合发展的《共话碑林》系列,广泛开展全域旅游品牌的整合宣传和营销推广,以大数据中心建设为基础逐步推进智慧旅游建设。
(二)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要有新发展
1.努力拓展文化体育阵地。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街办为依托,以社区为重点,加大投入力度,配合“两馆一中心”建设。做好全民健身路径器材的维护管理工作,切实发挥现有文化体育机构和设施的功能及作用,辐射和带动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
2.进一步活跃群众文化体育生活。持续开展“中国年·看碑林”文化旅游节、“夜碑林·悦生活”旅游消费季、社区群众运动会等品牌活动,开展“四送六进”文化惠民活动,加快惠民工作的进度时效,努力增强广大市民群众的文化幸福感。
3.深化文化旅游标识系统建设。在已建成的23条街巷标识系统的基础上,配合区委宣传部,深入挖掘全区文化旅游资源,整理文化旅游方面的历史故事和传承,设计制作“讲好碑林故事”标识解读系统2.0版本。
(三)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要有新亮点
1.积极开展“非遗三进”系列活动。持续开展碑林非遗公益课堂,组织开展“老手艺·小工匠”----非遗文化进校园系列活动,把“碑林非遗故事”带进社区、校园、机关。
2.加大对民办博物馆的扶持力度。积极申请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和资金,不断创新丰富服务内容形式,提升民办博物馆的公益文化服务能力。
(四)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要有新成效
1.加强综合执法力度。以扫黑除恶、扫黄打非为重点,以节假日和社会重大活动为重点时段,以景区景点、网吧、演出、游艺娱乐、出版物市场为重点行业,以集中行动、明查暗访为主要形式,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行动,规范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社会文化氛围。
2.提升科学化管理水平。加强综合执法培训力度,建设高效的文化旅游市场技术监管体系,提升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信息化水平。成立“旅游纠纷调解委员会”,弥补行政调解短板,降低游客维权成本。
3.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以全面检查为基础,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消防演练为重点,丰富安全生产监管手段,采取“线上+线下”检查模式,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提高经营单位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为我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健康繁荣发展提供保障。
(五)青少年竞技体育要有新突破
1.办好区级运动会。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举办中小学校园足球联赛、中小学“三跳”比赛,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学生参加体育运动。
2.着力提高体育后备人才水平和质量。抓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管理和训练工作,力争向省、市体校和省、市优秀运动队输送60人以上。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的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二级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为碑林区文化馆。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西安市碑林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本级(机关) |
2 | 西安市碑林区文化馆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28人;实有人员46人,其中行政17人、事业29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5人。

第二部分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094.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4.9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5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094.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44.9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150万元。我单位为新组建单位无上年数据比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94.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4.90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094.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44.90万元。我单位为新组建单位无上年数据比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44.90万元,我单位为新组建单位无上年数据比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4.90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70101)416.07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70102)40.13万元;
(3)群众文化(2070109)94.69万元;
(4)文化创作与保护(2070111)1.80万元;
(5)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2070112)31.20万元;
(6)旅游宣传(2070113)36.00万元;
(7)旅游行业业务管理(2070114)24.00万元;
(8)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2070199)30.00万元;
(9)文物安全(2070202)1万元;
(10)体育训练(2070306)10万元;
(11)群众体育(2070308)23.3万元;
(12)其他体育支出(2070399)166.27万元;
(1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53.71万元;
(14)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9.46万元;
(15)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6.27万元;
(16)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1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4.90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704.2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40.4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16万元。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44.90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704.28万元;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40.4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0.16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体彩公益金)预算支出15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第三部分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7.00万元,因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为新组建部门,故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万元;2020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会议、培训经费预算。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0.47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50万元(体育进社区活动作为我局重点项目试点公开,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0.64元,我单位为新组建单位无上年数据比较。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工资福利支出:指本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奖励金等。
4.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本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车辆燃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第四部分公开报表
(具体见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西安市碑林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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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