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见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健全全区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教育资助和特困人员、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做好全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的调查、核对工作。
(四)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政权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指导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六)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七)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等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制度的落实。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九)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日常管理和变更审核转报工作。
(十)负责拟定全区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区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驻村联户扶贫工作。
(十一)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十二)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全区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机构设置:
1、办公室
2、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科
3、社会救助科
4、碑林区婚姻登记处
5、碑林区社区工作指导中心
6、碑林区社区服务站
7、碑林区福彩管理站
8、低收入家庭核对中心
9、碑林区扶贫综合服务中心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20年,区民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民政部门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高品质西安建设,对标先进,补足短板,全力抓好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区治理等重点工作,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不断增强社区自治功能,切实提升民政队伍服务能力,为建设现代化美丽城区贡献更大力量。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20人;实有人员34人,其中行政14人、事业20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8391.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73.0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418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16526.43万元,主要原因为民政局原下设科室综合科,安置办,老龄办因行政职能划转从民政局剥离,分别划至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8391.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73.0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418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16526.43万元,主要原因为民政局原下设科室综合科,安置办,老龄办因行政职能划转从民政局剥离,分别划至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973.07万元,较上年减少16050.72万元,主要原因是民政局原下设科室综合科,安置办,老龄办因行政职能划转从民政局剥离,划分至退役军人事务局与卫生健康委员会。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73.07万元,其中:
(1)其他教育支出(2059999)6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原因是人员发放政策、标准、人数变化;
(2)行政运行(民政管理事务)(2080201)453.06万元,较上年减少115.29万元,原因是严格控制工作经费支出;
(3)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080207)1万元,较上年减少39万元,原因是地名普查工作基本完成;
(4)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2080208)3733.42万元,较上年减少1337万元,原因是2020年申报社区建设项目减少;
(5)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80299)567.16万元,较上年增加1.76万元,原因是扶贫力度加大,确保不漏一户一人,精准扶贫;
(6)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35万元,较上年减少12.4万元,原因是地方代管离退休人员自然减员;
(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35.28万元,较上年减少15.48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
(8)儿童福利(2081001)3.36万元,较上年减少9.59万元,原因是人员发放政策、标准、人数变化;
(9)老年福利(2081002)144.97万元,较上年减少5823.75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中老龄办划转至卫健委,老龄保健补贴,高龄补贴等业务相应划转;
(10)其他社会福利支出(2081099)46.5万元,较上年增加21.5万元,原因是2020年婚姻登记处推出婚姻电子化服务平台,更快更好更高效地为婚姻登记人员服务;
(11)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081107)175.6万元,较上年减少39万元,原因是人员发放政策、标准、人数变化;
(1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81901)693万元,较上年减少1939万元,原因是预下专款减少;
(1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82002)1.8万元,较上年减少10.2万元,原因是流浪乞讨人员减少,城市化更加完善;
(14)其他城市生活救助(2082501)20.73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原因是人员发放政策、标准、人数变化;
(15)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082502)40万元,较上年减少7万元,原因是人员发放政策、标准、人数变化;
(1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6万元,较上年减少4.34万元,原因是人员发放政策、标准、人数变化;
(17)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6.72万元,较上年减少1.15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
(18)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2.98万元,较上年减少0.16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
(1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0.5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73.0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3038.48万元,较上年减少455.01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889.32万元,较上年减少1088.93万元,原因是严格控制办公费支出和机构改革职能划转;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045.27万元,较上年减少14505.78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

(二)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73.07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501)3038.48万元,较上年减少455.01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整;
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889.32万元,较上年减少1088.93万元,原因是严格控制办公费支出和机构改革职能划转;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1045.27万元,较上年减少14505.78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18万元,较上年减少475.71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业务随机构职能划转相应划转;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20万元,较上年增加0.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5万元,较上年增加0.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908.55万元,较去年增加677.85,原因是政府采购名录和制度愈发完善,响应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开设扶贫超市,加大采购量。(详见公开报表中的政府采购表)。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73.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418万元。(重点项目试点公开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8万元,原因是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本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奖励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本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车辆燃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3.项目支出:指本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备注:以上报表(含附表),计量单位为万元,若存在尾差,是报表转换时四舍五入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见附表)
西安市碑林区民政局
2020年 2月 14日
相关附件:
陕公网安备 61010302000265号